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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倫理的思考

 

蘇健華(南華社研所)

 

在談了未來全球腦或是人類牢籠的建立之後,我們不得不回過頭來思考所謂科技倫理的議題,科技所帶來的影響是否真的具有如此大的強制力,可以將人類的行為限制住,而無逃脫之可能。關於此議題,我們可藉由哲學中對於倫理的討論,嘗試找尋答案。

當科技的發展超乎人們所能想像之時,我們所要面臨的就是倫理的挑戰,1978年的試管嬰兒誕生,引起道德倫理的極大爭議,許多人無法接受生殖的過程,居然可以藉由人工的技術介入,似乎是對於母職的神聖性帶來了極大的衝擊。一時,無論是女權團體、醫學、社會學界甚至是宗教界都強烈地表達不同的聲音。在今天,同樣的情況再次出現,複製人的討論取代了其他的爭議,人們擔心親情的連結會因冰冷的複製工程而斷裂;擔心有心人掌控優良基因,造成另一種的階級區隔;擔心複製出來的人可能成為人類的器官供應管道,這是違反人權的,即使他是被複製出來的。諸如此類的種種擔心都在複製人真正出現之前,而產生「不可預期」的恐懼。也就是這樣的恐懼,使得阻止此類研究似乎就如同消滅恐怖主義一樣重要了,例如針對麻薩諸塞州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的研究人員宣布達成複製初期人類胚胎的醫學突破,白宮重申,美國總統布希「百分之百」反對複製人類。然而這樣的宣示也可能代表著另一項意義,也就是複製人「百分之百」會出現在這個世界上。

猶然記得,這樣的懷疑與擔心也曾經出現於試管嬰兒的爭議之中,但到了現在,這樣的疑問已不復見,而試管嬰兒的手術到今日也成了相當普遍的一項手術。因此我們仍可大膽預測,複製人的爭議也將在其技術成熟,抑或是另一項更「駭人聽聞」的科技發展出現之時,便會消弭。因為要擔心的「可能會」實在是太多太多了,Cyborg可能比複製人更可怕,人類的文明可能在複製或是軟體昇級之中就消失於其中,無論是外在形體或是內在的心靈都可能不再一致。全球腦的可能,更是會影響至整個社會甚至是世界的發展,沒有人知道會如何,唯一可以知道的,就是它們應該很快就會出現。這樣的恐懼週期將會隨著科技的高速發展而越來越短,而人類也將在這樣的趨勢之下,逐漸習慣於被這股洪流所帶著向前走。

一旦複製人處處可見,而CYBERORG的開始成熟之際,道德爭議將不再放在複製人的問題上,而將轉成關於人機界面的倫理問題。然而,一旦「全球腦」開始形成,逐漸控制不同人類之際,關於複製人、CYBERORG的爭議終將成為過眼雲煙,因為,關於倫理與道德的爭議,永遠是在新的媒介使用以及舊事務新尺度的爭議中開展,而獲得其戰鬥動力的。藉著建立新的倫理爭議與道德標準,人類社會才能在集體規範與共同價值中,得到更高的凝聚力;然而,面對科技的必然性時,人們會學習如何逐漸調整自己的心態,以便將戰場調整到其他領域。新媒介與新尺度,往往就是最值得爭議的論域。只是,傳統社會中,一個新論域的爭議,可以持續好幾個世代,而有其延續性,道德感與社會價值就建立在這往覆爭議的過程之中。今天,面對科技爆炸,許多道德與價值的爭議恐怕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被迫要全面修正,人類心靈是很難在極短時間內承認今是昨非的。[1]

這樣的主張便涉及了所謂「必然性」的議題,科技的必然性是否真的會對人類的社產生莫大的影響而無法抗拒?必然性的討論是倫理學中最重要的形而上學基礎,本質(決定論)與意志(自由論)二者其實均為「必然性」信念的產物,其中不同之處在於前者的焦點著重於宿命,也就是外在的必然性;後者所重視的則是內在必然的自由意志。因此倫理學無論是外在或內在均是建立在「必然性」之上,若無「必然性」之信念,則倫理學將失去其根據。

然而可以將對倫理學必然性議題主要可分從斯賓諾莎(Spinoza)與康德(Kant)來探討。縱觀此兩派倫理學理論,均建立在「必然性」的概念之上,如斯賓諾莎的「泛神論」[2]:反對傳統神學中的創造與全能上帝的信仰,而主張「自然神論」的自然法則規律,故其《倫理學》雖亦以神為依歸,但已非源始創造與自然法則的全能者,而僅是原始參考點,因為萬物自有其運行規律。然而,康德的「理性的意志自律」[3]:反對如斯賓諾莎神學的信仰規範,認為「先驗」是不可觸及的「物自身」,人類不得踰越經驗範疇之外以得知,是以僅能以「定言令式」作為設定道德規範的先驗理性,指出人類是出於「理性的意志自律」而具有實踐道德的義務。綜括來說,兩人所不同者主要為外在的「自然本質決定論」與內在的「自由意志決定論」之別。

1、宿命論

關於研究人類的生活方式與倫理議題,斯賓諾莎認為其他學者普遍存在一種觀點,就是自然界的人類不是遵守自然界共同規律的自然事物,而可以超出自然界之外,可以不受自然界普遍規律的支配,自己有絕對的力量可以控制自己的行為。[4]

人對於自然和人為的事物,總是習於構成一般的觀念,並且認為這種觀念為事物的模型,他們而且又以為自然本身即意識到這種模型,而且把它們提出來作為事物的型式。所以當人們看見一件自然事物,不完全符合他們對於那類事物所構成的型式,他們便以為自然本身有了缺陷或過失,致使得那物不圓滿或未完成。由此足見應用圓滿和不圓滿等概念於自然事物的習慣,乃起於人們的成見,而不是基於對事物的真知。[5]

在此,斯賓諾莎提出了其「自由人」的概念,他堅信自然界是有一定的規則,而這樣的規則是生活其中的萬物所應共同遵守的,然而智者是可以真實的體悟到自然界的規律,順著這樣的規律,自然地在其中生活著。這樣的觀點近似於笛卡兒於其《方法論》第三部中所提到,要對抗世界的秩序與外在規則不如控制自己的欲望,除了自身思想,其餘的都非個人所能控制[6]。只是笛卡兒仍舊試圖以心靈的力量來對抗整體的大環境,因此斯賓諾莎認為笛卡兒並非智者。

這也就如同Raymond Kurzweil所提出的技術的持續發展並不需要生物智慧那是可預知的……。例如著名的微型資訊處理機的摩爾定律──不僅真實而且自身以指數形式增長,人的智慧又儲存了什麼呢?[7]在這樣的發展趨勢之中人類扮演的並非科技發展的開啟者或是先鋒,只不過是順從者的角色,它的進展不是某人或某公司努力的成果,而是整個環境所趨。若是試圖阻止它的發展,只是會將自己的適應期縮短,而產生更大的不適。

 

2、自由意志

此派別的立場為,由「必然性」所衍伸的外在與內在之別,前者屬宿命論,當不復有倫理之說,因為既為宿命,則就非關人力可控制與改變,一切早已命定又何需有善惡之分。所以倫理學的必然性實乃基於「自由意志」的信念上,若沒有自由意志的介入,便不構成善惡。因此,無論任何一個倫理學派,基本上都承認自由意志是構成道德或不道德的一個最基本的因素,這也正是支持自由意志論的學者對於斯賓諾莎看法的批評之處。從倫理學的角度來看,人之所以為人,正是因為他擁有自由意志,而他之所以不同於其他的人,也是因為他有自由意志。即使是攣生的雙胞胎,我們也不能要求倆人將來變得完全一樣,因為他們各自擁有一個自由的意志。他們各自擁有一個隨自由意志而發展成為一個獨特人的地位,是不能因其相似性而被否定。

正是因為自由意志,將來會如何是完全不可預測的,而這個「不可預測性」正是自由意志被充分體現的具體說明。但是,當每一個人在了解未來備載至的可能性之後,都應該會更想知道:科技未來或是全球腦對我們的社會產生的「真實」的衝擊究竟為何﹖諷刺的是,「想知道」的欲望來源正是我們所說的,人「不應該」的道德基礎,也就是自由意志。

但是,以「自由意志」作為基礎來探討科技倫理,會產生二個互相矛盾的情形:一方面自由意志賦予人類繼續科技研究;另一方面自由意志也說明科技對未來可能是是危險的、不道德,且不應繼續發展的。



[1] 翟本瑞,2001,電腦、人腦與俺腦〉(),南華大學社會所電子期刊第十九期

[2] Spinoza, B. (1675). Ethic. Translated by W. H. White, Published b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fourth edition.

[3] 引自李明輝譯(1990,道德底形上學之基礎,臺北:聯經出版社。

[4] 洪漢鼎(1992,《斯賓諾莎》,台北:東大圖書。頁247

[5] 賀自昭譯(1982,《斯賓諾莎-倫理學,台北:仰哲出版。頁164

[6] 孫振青(1992,《笛卡兒》,台北:東大圖書。

[7] Mark K. Anderson〈科技發展的不歸路http://tw.wired.lycosasia.com/isit/20010427040102.asp,200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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