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歐洲各國與台灣的產業,皆以中小企業為主要的經營模式。歐洲由於歷史因素,使企業經營推向共同合作的策略聯盟型態;反觀台灣,靠著產業的協力網絡形式,透過彈性的生產方式、廠商間的相互協助、產業部門的垂直與水平的整合,使國內的生產網絡得以相互支援,擁有了強盛的企業生產能力。
歐洲在面臨台灣等東亞國家的競爭力,趨向將各國的企業集結為一強大的規模經濟圈,成為歐洲聯盟,並將產業做跨國性的整合與分工,並投入大量人力與金錢於研發部門,將產業層次提升,其策略實行已經有顯著的成績。台灣在面臨產業轉型與技術開發無法兼顧時,應該朝向:1.生產協力網絡的擴大;2. 政府輔導中小企業間的整合性研發;3. 人力資源的種子人員培育;4.企業投入研發部門比重增加。依照台灣中小企業既有的優勢,拓展延續至全球分工的經濟體系內,方能在世界立足。
關鍵字:中小企業、產業轉型、協力網絡。
1.
研究背景與目的
二十世紀末,全球的經濟興起的一連串的變化,先是1996年的亞洲金融風暴,毫不留情的打擊其金融體制,將經濟活動如日當中的東亞各國,
陷入空前的經濟危機當中,從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日本與韓國皆受到重挫;再者,大陸市場的開放,吸收了大部分的外資進入中國,也相對的使東南亞國家,無法從經濟崩潰的情況中,與大陸勞動市場對抗。而全球化經濟分工的型態,正有計畫性、策略性的依照不同經濟區位的特性,做產業結構的整合。歐盟的整合與經濟上的趨向統一,使得全球的經濟結構體,成為三個主要區域:北美洲(在NAFTA簽訂後,包括加拿大與墨西哥);歐洲聯盟;以及亞太區域,以日本為中心及中國圈。(Castells,1998:106)這以三大區域的經濟結構,將全球的產業結構做了整合性的分工,更使區域內的國家與地區,在分工項目上,走向更為網絡化、專業化的經濟模式。
依據Castells的觀察,全球的經濟是以新資訊化經濟為基礎,並以四項競爭力指標為條件,分別是:1.技術能力(technological capacity),涵蓋了生產資源與管理過程、研發能力、技術革新所需的人力資源。2.進入大型、整合、富裕市場的途徑,如歐盟、北美貿易區等。3.產地的生產成本與目標市場的價格差額。4.高度依賴國家與超國家機構操控其管轄之國家或地區成長策略的政治能力。而這些因素決定了公司、區域與國家在新全球經濟中競爭的動態與形式,並引發了一連串的國際分工。(Castells,1998)
在歐洲與台灣,國內主要的生產毛額皆為中小企業之產出,中小企業的就業人數百分比,也超過65%以上,足見台灣與歐洲各國的經營型態,皆以中小企業為主要企業型態。不過,雖然台灣跟歐洲各國主要的企業型態為中小企業,卻在經濟與產業結構上面臨了相同的全球經濟分工的課題,究竟歐洲各國在區域性經濟合為一體(歐盟)後,其中小企業的產業是否需要做調整,以應映各經濟成本、技術與區位上的考量,而台灣與歐盟國家的中小企業在面對這類的問題時,是否又需要以歐洲各國產業政策模式為範本,還是專對台灣的產業網絡特質做關連性的改變。本文從不同的區域歷史脈絡、企業結構的特性,作為比較分析的重點,為台灣的中小企業尋求一個適合的發展方向。
2.
歐洲經濟策略
2.1歐洲中小企業的發展歷史性地位
歐洲的各國,為了區域間的和諧與防衛,有一連串的聯合機制,然而,這些機制最初的目的是政治性的,為了達成此目的的手段,卻主要都適用經濟的方法。從歐洲煤礦鋼鐵共同體(The
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ECSC)、歐洲經濟共同體(The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EEC)、到歐洲共同體(The
European Community,EC),每一次的結盟,都將其經濟與產業,推向共同合作的策略聯盟型態,而早期的歐洲中小企業,從1950年代為配合共同體特性而無法有獨力發展自身的相關鋼鐵工業,到1970年代的經濟危機,使得歐洲各國中小企業在資訊技術與經濟上落後美國和亞太地區的競爭;1990年代更面臨了全球化的經濟模式,使原本以策略聯盟或是併購為方式的中小企業發展,在勞動市場與生產成本上,不及新興的發展國家。
彈性化的生產,是歐洲中小企業在面對後工業化時所作的調整方針。以Bianchi及Belussi研究義大利的中小企業為例,發現在Emilia
Romagna工業區內的中小企業廠商,在一連串的兼併或是落入大公司控制之下,或本身轉變成大型公司。這種彈性化的中小企業模式,使中小企業依循著歐洲共同體的聯盟發展,所作的結構變革。
2.2歐洲中小企業現今面臨的問題
在面臨生產更佳彈性化的其他區域經濟體,如台灣、南韓等東亞國家,許多歐洲中小企業都無法以相同的條件與其競爭,歐洲國家的勞工成本高、原料不及東南亞的區位市場便宜,再加上中小企業間的整合無法做有系統的連結,勞動市場的就業人口不足,或者說,就業市場被策略性的將正職員工,轉換為Part
time job,而這些勞動就業人口,辦變成了無穩定供作的Part
time worker。
再者,由於歐洲有許多國家是走福利國家政策,但,產業結構上的轉變,中小企業無法面對如此劇烈的轉變,或者說,沒有做策略性的轉型與結盟,許多無法與東亞國家競爭的企業,相繼關場倒閉,使政府的收入相對減少,自1980年代起,英國便著手減低福利國家的功能,而1990年代中期以後,德、法、西班牙及義大利,也逐漸地縮減福利國家功能。若此,則會發現貧窮、不公平和社會問題會越來越嚴重存在於歐洲各國中。
2.3歐盟各國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策略
為了應對歐盟中小企業的困境,歐盟鼓勵各盟國以連結各國性的網絡生產組織來發展。也就是Castells說的:網絡企業逐漸朝向國家之間(international),而非跨越國家(transnational)的方向發展。
公司間的網絡化,也使得義大利成衣製造商「班尼頓」從Veneto區域的一家小型家族企業,發展成為跨國企業。它利用全世界五千個簽約分銷點作為經營基礎,各分銷點在核心廠商的嚴格控制下,只專門銷售其產品。並藉著把工作分派到義大利及其他地中海國家中,形成嚴密的企業網絡型態。
企業的策略聯盟,更是由歐洲共同體所提倡的企業組織型態,尤其在高科技產業特別常見。由於研發經費往往需要大量的資金,銷售通路及資金來源就經常被拿來和科技與製造技巧進行交換。如此一來,歐洲共同體內的國家,得以透過技術與通路的相互配合,提升相關產業的競爭力,如在微電子計畫JESSI計畫中的菲利浦、Thomson-SGS與西門子公司。此種聯盟型態,使得中小企業與大企業之間,成為由上至下的合作聯盟系統,而中小企業也藉由此方式,可以發展、提昇自己的研發技術。
產業部門的轉型,在中小企業的聯盟當中,許多廠商透過網絡式的組織架構,將不符合當地生產成本的部分,經由外包、委外等方式,將其企業的生產成本降低,而企業透過聯合開發的方式,著手進行技術研發的工作。換句話說,不僅在國家間以企業同盟的方式,從事最有競爭力的產品技術開發,在區域間,亦可以以照生產成本的考量,做委外與外包的企業結盟。透過網絡式的生產流程,將產業分工至全球的各區域中,以達到最高效率的生產。以芬蘭的諾基亞(Nokia)而言,早期為製紙工業,其間面臨企業倒閉危機,最後在國家協助下,開創了行動通信的王國。目前該公司便將技術研發部門設於芬蘭總公司,而位於大陸的上海、南韓、馬來西亞,則依照當地的技術及勞力市場,做最有效的零件分工,並透過與易立信(Ericsson)共同開發新一代的行動通訊技術。
3.
台灣產業優勢
3.1台灣中小企業的發展歷史
台灣中小企業的經濟成長,大多是在有競爭性和生產性的彈性化生產系統下完成的。整體的產業結構,從民國40年代的進口替代工業,到民國50年代的出口導向工業化(起飛時期);至民國60-70年代「出口導向的進口替代」的產業結構轉變。更由於國內的經濟結構主要以家庭企業的方式成長(Castells,2000:276),讓我國的企業經營模式,便是以中小型企業體,形成產業的網絡結構,並以靈活且彈性的生產動力,陪合美、日等國大企業的生產及經營策略,讓台灣的中小企業,得以成為在當時全球第一大的製造業代工出產國。
國家輔導政策長久以來,便是台灣中小企業得以順利發展的主要原因,從設置第一個「加工出口區」,以優惠的租稅及融資協助,吸引外資廠商的投入;政府研發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所開發的出來的技術,免費與廠商做技術轉移與技術開發。進一步的在新竹設立科學園區,投入一系列的工業升級計畫,特別是高科技製造業。將原本亦屬於電子加工的小型企業,扶植為全球最大晶圓代工的產業提升政策。在在都發現,國內的中小企業,在面對全球經濟的分工下,政府的政策,扮演舉足輕重的關鍵地位。
依照陳介玄的研究,台灣小企業之所以能夠在1966年之後發展成為主要的出口主力,是由於台灣的中小企業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形成緊密的生產協力網絡,透過生產協力網絡累積了大量得資本。生產協力網絡不只是企業間的網絡組合,而是關乎廠商、產業部門之間、社會部門之間,乃至於國際間的資源可轉移性。透過資源與資訊的迅速流通移轉,使國內中小企業的經貿交流以直接出口的「產銷合一」為主,「產銷分立」為輔的網絡系統。這樣的生產力網絡有兩個層次值得注意,一個是負責出口外銷之中型廠商與底下協立場的分工合作,其次為貿易廠商與其配合協立場之間的分工與合作(陳介玄,1998:24)。產業的協力網絡形式,透過彈性的生產方式、廠商間的相互協助、產業部門的垂直與水平的整合,使國內的生產網絡得以相互支援,卻也是彼此競爭的關係。這種「競合」的產業網絡,使國內企業一直保持相當彈性,以避免在生產流程中被淘汰出局。
3.2台灣中小企業的優勢
Castells認為:東亞社會的企業組織模式是文化、歷史與制度交互影響的產物。而制度是特定企業系統形成的基本因素。再者,東亞企業系統的共同趨勢是它們皆以網絡為基礎。換句話說,若企業組織的網絡形式較能適應資訊化、全球化經濟,則東亞社會及它們的經濟行為組織形式,在全球的競爭中便會有有顯著的優勢。
台灣的中小企業成長,國家策略性的支持佔了很重要的因素,國家的支持主要有三種形式:1.補助健康及教育,公共設施及在農業改革基礎上的收入再分配;2.藉由租稅誘因吸引外國資本,及設立世界上第一個外銷加工出口區以確保連結、分包及強化品質標準,對台灣廠商來說,這增加了與外國公司接觸的機會;3.對研發、技術轉移及傳播的決定性力量來自政府支持。而政府支持研發及技術性轉移對於台灣能夠站上技術分工的地位,有關鍵性的因素。
從陳介玄的研究中發現:台灣產業的結構轉型,首先反應在生產成本協力網絡的消逝、崩解、重組及在生產的變動脈絡。協力網絡還能做為台灣國際競爭力的堡壘,乃在於協力網絡的結構校仍能不斷的提升。除了面對國際市場的需求壓力,使台灣生產協力網絡在專業分工上走的更加徹底外,台灣協力網絡競爭力有其內部自為的行格,那便是台灣的技術特質,透過協力網絡的生產,不斷在經驗上和知識上累積。台灣更由於高科技產業的經營模式,將生產網絡從國內轉向國際。所謂國內的生產網絡是指協力廠都在台灣本島之內,具有地緣上移轉的便利性;國際的協力網絡則是以台灣的經濟世界為邊界,搭配廠商座落於有經濟網絡關係的國家企業,具有技術、資金及市場可移轉的優越性。(陳介玄,1998;95)若協力網絡存在於廠商之間,卻無法做資源的移轉,網絡則無存在的價值,廠商更不可能生存。而台灣的中小企業協力網絡,有一個很關鍵的因素,使其得以蓬勃發展並且順利轉型,便是維繫廠商之間資源轉移的精神。
除了廠商之外的資源移轉,在面臨全球國際市場的競爭,企業本身的水平、組織架構、人力資源的配置模式、長期培植的企業文化,都必須與國際企業具有「技術上的可轉移性」,方能有一定的生存空間。尤其在人力資源與研發技術方面,表面上的價值是為了創造國家更大的工業產值,實際上若從歷史的角度觀之,則是打破國際的技術封鎖。就如同過去日本廠商將四吋晶圓視為生存的技術法寶,台灣無論出多少錢都得不到,但是工研院電子所的技術一完成,日本人搶著喊合作,使台灣廠商得以大規模投入,八吋晶圓亦是如此,當民國83年宣布研發成功後,立即打破國際的技術封鎖(陳介玄,1998;140)。由此,我們可以發現,要在國際經濟世界取得技術上的可移轉性,必須有可移轉性的基礎。
以目前來說,台灣中小企業整體的發展,就是在取得國際經濟世界進行技術轉移,並且保持與世界技術接軌。
3.3台灣中小企業未來的走向
台灣與歐洲各國的中小企業組成型態看似相同,同樣是網絡式的中小企業生產方式,然而,從歷史的脈絡上來說,歐洲各國的經濟體系,傾向國與國之間的產業合作與結盟,達到以歐盟國家為背景的區域經濟,各國對於中小企業的政策雖不盡相同,但主要的目標仍以「企業間的策略聯盟」、「產業上的網絡合作」;台灣則是靈活的中小企業彈性生產協力網絡,加上政府有計畫的推行產業革新,使台灣的中小企業獨立運作的能力很強,也有著各自嚴密的生產網絡流程。這些與中型廠商所合作的小型協力廠商,以及相關產業的企業資源在中小企業網絡中,能夠在產業運作上發揮的最大的效率。
從生產結構的網絡來說,歐洲的發展雖是網絡式的垂直整合,卻有一個點關鍵在於,歐洲國家期望以跨國性的產業整合來聚集中小企業,使其能夠達到大型企業的規模經濟,但是,對於國家之內的中小企業,卻沒辦法做一個有效的網絡連結,也就是說,國家與歐盟的策略是希望能夠一個產業由上自下做跨國性的策略聯盟,至於國內的中小企業能否有效的在相同產業內彼此合作協助,則不是他們注意的焦點。台灣中小企業的利基點不在於規模經濟,而是少量多樣的彈性生產力(陳介玄,1994)。產業部門、社會部門與國際間的資源可轉移性,造就資源在台灣中小企業中協力網絡的流動,並進一步改進管理方式、生產計數與建構新的網絡型態。台灣的中小企業主,更會積極的開發市場、技術、人際網絡,在穩定中求成長,以避免無法跟上世界的腳步,甚至無法與同業之間競爭。
就以上觀點來看,台灣與歐盟國家的中小企業發展有著完全不同的生產網絡模式,因此在面臨新世紀的全球化分工時,是否有參考歐盟各國的策略必要,值得再做討論,然,在參考他國模式的同時,針對我國中小企業的協力網絡特質似乎才是最務實的作法。
目前面對大陸市場的開放,使大陸在勞動市場、消費市場與相關的產業成本考量下,成為全球新一波資金的聚集地,然而鄰近大陸的我們,如此具競爭性的生產環境,是否會對我國中小企業的協力網絡造成破壞性的影響?根據Castells觀察,在南中國的投資策略中,台灣的中小企業扮演著主導的角色,由於在中國經濟特區廠商的投資與當地政府官員的合作關係,使其能夠維持營運彈性化的基礎機制。同樣重要的是,雙方基於同樣種族文化的親近性,使得設立跨國生產網絡的過程能夠較為平順。(Castells,1998)而陳介玄則認為:在不完美的市場(大陸市場受到政治資源支配的發展)與不完美的廠商(台灣零散的中小企業),網絡將這兩者的不完美結合起來,形成可以運作的經濟體系。即在訊息及資源部隊正下,廠商之間的競爭,事實上已是以網絡為行動單位的區域經濟(Pyke
& Sengenbetger, 1992; Hollingsworth & Boyer eds.,1997),或者國家經濟,在國際舞台上競爭。從台灣的經驗中看得很清楚,經濟行動單位,從傳統的廠商移到了現在的協力網絡。網絡作為經濟行動單位,甚至可以用整個區域經濟作為一整體來表達。
4.
結論
台灣及大陸的經濟發展,說明了各個單位間的結合與互動,也因為這個結合,創造並體現了社會資源的可移轉性,台灣基於與大陸的同文化、同種族,在經濟上得以相互學習與互補,在生產模式上亦可以透過協力網絡的擴大,將台灣中小企業的協力網絡經驗,一方面透過產業分工的方式,將勞力密集的部門或企業,移往生產成本較低的區域(目前看好大陸勞動市場),另一方面,將台灣中小企業,以合作性、補助性的方式做整合性的技術開發。政府在此時,所推行的策略應為「中小企業間的整合性研發」,並思考傳統產業是否應在台灣繼續生存,若強調產業提升,以台灣中小企業的型態,獨立提昇產品的單位價值的能力堪慮,則政策輔導便應著重在企業人力資源的種子人員培育,並讓台灣原有的協力網絡發揮功能。當然,更重要的是在全球區域分工下的產業定位,在政策與經濟上將視野放諸於全球化經濟體系的層面,對協力網絡的擴大,給予輔導性的規劃。中小企業也可以依循當初台灣發展的模式,將技術移轉至協力廠商,自行轉變為投入研發相關領域中,才是台灣中小企業在面對大陸企業的「競合」方式,但似乎也只有將政治制度的包裹褪去,方能達到真正的台灣與大陸「競合」的協力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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