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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談文化再製

 

方美玲(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文化這個概念不僅相當的複雜而且應用的範圍十分的廣泛,似乎很難對其下一個統整性的定義。然而,文化在日常生活中扮演極具影響力的角色,不容忽視。文化概念有其歷史淵源,也和思想傳統有密切的關係,同時亦是社會結構的一部分。就馬凌諾斯基(Malinowski)的觀點,文化是「一套繼承而來的器物、財貨、技術程序、想法、習慣與價值。」從馬氏的定義中似乎隱含文化與社會結構是無法分開思索的。此外,人類學者佛斯(Firth)卻將社會結構與文化劃分出明顯的區隔,將文化解釋為「長年累積的資源,包括物質與非物質資源的構成要素,由某群人所繼承、使用、轉化、增添與傳遞;它是透過社會學習的方式所習得的行為。」,與馬凌諾斯基採取了一個截然不同的立場。文化這個概念似乎意味著某一個特定社會中,眾人所共享的象徵系統,即是一套與某個社群內部息息相關的符號系統。文化是具有累積性的,它不斷地向前推進,同時也持續地包含與建構。換言之,文化是一群人的生活方式與態度。

        接著來探討「再製」這個概念所寓含的意義,就其表型式(phenotypical)的意義指的是:有關現代機械與技術的再次生產。最強烈的意義表現出原樣本的複製或重複;而最微弱的意義表現出一種仿造或肖似。另一方面就其基因式(genotypical)的意義是具有生產力的、革新與創造的正面意象。但是,複製的可能性高於革新與創造。所謂「再製」一辭係指社會階級運用各種文化與經濟資源,以維繫自己世代地位的現象或過程(Bliton et al., 1987)。社會階級會依自己的文化認同,產生集體的意識倫理,進而再製自己的文化。另一方面上層階級將財產繼承權和階級地位傳給下一代,即是經濟和階級的再製。

        「文化再製」(cultural reproduction)的主要觀念是要用來「注視」、「觀看」和「觀察」日常生活經驗無常不定的特性。文化再製的觀念使得我們能更進一步去思索社會經驗中延續與變遷的必然性和互補性,同時理解維繫社會內部符號元素的穩定特質。法國社會學者Pierre Bourdieu在70年代首先將「文化再製」的議題進行觀注與批判,Bourdieu認為教育系統有傾向再製文化資本的繼承分配與階級支配的功能。在文化再製的理論中,說明支配型的意識型態與結構決定論的議題是相當重要且合理的;然而,還是有其他的方式用來討論文化再製,例如:常人方法學(民族方法學)、涂爾幹式的觀點、馬克思主義式的觀點、結構主義與後結構主義等觀點。

        接著介紹各個領域中對文化再製所採取的不同觀點:

(一)馬克思主義式的觀點:就馬克思而言,工資造成市場機制下扭曲的人際關係,因而勞動被視為與任何的商品一般,具有交換價值。事實上,勞動的價值遠超過其原本的狀態。在表象上工資似乎可以和勞動生產劃上相等的交換價值,但是無論工資表象發生何種變化(例如提高薪資),擁有生產工具團體所產生的剝削機制,總是不斷地被再製。因此,我們可以理解到透過意識型態的連結,維繫舊有秩序的穩定與支配,再生產了市場文化元素。據此,馬克思主義作為一套具體的政經政策,產生一種壓迫宰制的經濟再製結構關係。總而言之,馬克思主義式的文化再製觀點是著重在經濟關係的再生產。

(二)涂爾幹式的觀點:在涂爾幹的思想中,始終尋求一種集體意識,以便使人們連繫在一起。對涂爾幹而言,在文化再製方面並非想要去揭露隱藏在扭曲的意識型態背後文化再製的真貌,而是要找出一種凝聚力的再製,能夠對抗他所謂的「脫序」。因此涂爾幹是要產生一種善意的再製理論,整合變遷的分裂危機。換句話說,涂爾幹指出文化再製的必要性是要達成共識的一致性。

(三)常人方法學的觀點:常人方法學的先驅者葛芬柯深受涂爾幹關於集體意識的影響,認為常規和法則是社會成員必須共同遵循,據此文化再製是一種必要程序及目的,同時亦強調在文化再製的過程中,無論是理論家與社會成員都必須共同實踐。因此對常人方法學的學者而言,文化再製的目的是對集體生活的再次確認。

(四)結構主義的觀點:結構主義想借用表層與深層之間的連續體,重新改造表象與實體的二分法,李維史陀使用地質學的譬喻來分析文化的形構,他認為文化元素就是位於深層的潛藏模式所浮現在表層的表現或樣貌,它具有「共時性」與「歷時性」的特性。此外,結構主義者都是以語言來理解文化的組成結構。在結構主義中,習慣再生產了文化,而文化則是深層結構的實踐。

緊接著我們就Bourdieu「文化再製」的研究進一步深入去探討其作品的知識領域及研究方法論。Bourdieu的「文化再製」理論,其基本假設是階級劃分的社會與其所依賴的意識型態和物質的表面配置(configurations),部分乃透過其所謂的「象徵暴力」(symbolic violence)為中介而得以再製。亦即階級控制不只是經濟權力的赤裸反映,而是透過更精妙的象徵權力之運用,以強制他人接受符合其利益的社會世界定義(Bourdieu & Passeron, 1970)。由此觀之,文化的功能是將宰制統治階級的利益合法化,並且扮演穩定社會秩序與維繫日常生活中自然元素的中介角色。

在階級再製的過程中,Bourdieu認為社會階級結構的再製透過教育系統以客觀中立的外觀,合法輸送不平等的文化資本,透過世代間之傳遞,同時在社會大眾承認與誤認的交錯過程之下,延續社會不平等的結構。

Bourdieu的文化再製的機制之中,慣習(habitus)與文化資本(cultural capital)是主要的中心概念。所謂的慣習指的是由客觀的結構關係中所衍生的主觀稟性,它反映出階級本位的知識思想、行為舉止和品味,常久地深植於個體的思想基模與身體之中。Bourdieu的文化再製雖然極力跳脫機械決定論的影響,但是仍然含有濃厚結構主義的色彩,並且慣習也透露出「前意識」狀態,支配個人的思想和行為。換句話說,Bourdieu強調在社會結構與心理結構不變的前提下,結構再生的重複性與相似性。慣習亦是一套稟性(disposition)系統,是人們知覺和鑑賞的基礎,主體一切行動的原動力和源頭。誠如Bourdieu對慣習的定義:「並非指涉人類的本質或普遍的心理,而是在實行中發展出來的;是社會結構與實際行動的媒介;是社會行動主體實際行動的衍生原則(structuring structures),同時也是受社會環境的結構條件所形塑的(structured structures)」。除此之外,構成慣習的稟性系統具有教化的、結構的、持久的、衍生的和可轉換的特性。慣習亦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個人無意識內化社會結構影響的結果,特別強調個人意識在教育系統中內化和象徵化的結果。

 

Bourdieu從政治經濟學的辭彙中,借用「文化資本」的概念,他認為文化資本是散佈在社會時空中,它可藉由承繼或投資而轉移,並且教化人們。換言之,個人由其家庭的階級領域中所繼承的文化能力,亦即是兒童由其家庭承繼的生活型態。Bourdieu亦區分資本為經濟資本、文化資本、社會資本與象徵資本四種不同型態。這四種不同型態的資本可以相互轉換,不過在功能上卻有不可完全取代。不同資本的分配結構似乎已經決定社會世界中成功的機會,以Bourdieu的觀點而言,不同的場域組成社會世界,而場域如同市場一般,行動主體為了占有特定的資本而進行爭奪。

 

Bourdieu的分析裡,「學校的功能在於將集體性的遺產,轉移至普遍的個人意識中」,因此學校具有一種反覆灌輸的風格,以壓制為目標,為適應全面壓迫性文化而隱藏其真正的政治功能。

Bourdieu的「文化再製」理論,必須由「慣習」著手深入社會結構與實踐之間的環節而產生再製的現象,同時涉及個人所擁有「資本」的多寡和結構來決定「場域」(field)所占有的位置,並且構成其「階級」(class),製造出不同的生活品味與格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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