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學出發,論臺灣原住民遷徙

-評「影響臺灣原住民族遷徙的區位及其生命歷程要素」一文

游宗輝

國立臺東大學教育研究碩士班研究生

hscollo@livemail.tw

 

一、前言

    本研究主要針對「都市與計劃」第三十七卷第三期中,劉千嘉和林季平(2010)「影響臺灣原住民族遷徙的區位及生命歷程要素」一文,以教育社會學的立場出發,關心原住民遷移的可能原因或議題,並針對上述文章提出建議。該文嘗試將焦點置於「原住民遷移」上,但也正因如此,欠缺了很多可能影響遷移因素的討論:而原住民頻繁遷徙(劉千嘉、林季平,2008)的背後,是否也有一些原因值得我們進一步地探討?上文也嘗試透過「出生地」、「居住地」、「十五歲前最長之居住地」、「在目前鄉鎮居住幾年」等四問卷子題,藉原住民居住地的轉換來發現不同階段的原住民遷移的動態「歷程」,但卻未針對其遷徙之原因,加以實證研究上的補足以充實整體文章的可看性。

二、遷移者的個人及其家庭社經背景的討論

    首先,劉千嘉、林季平對原住民的遷徙與否採用縣市為劃分範圍,若原住民有遷移但未超出縣市界線者,則可能被判斷為「未遷徙」,也因此,該文作者雖一直強調臺灣原住民遷移是一個不斷變動的動態過程,但依然卻受限於問卷題項的限制,未能反應出微觀的縣市內遷移。再者,連玉龍(1989)研究臺東縣成功鎮阿美族人的遷移也發現:教育程度較低的族人移動到都市之過程中,會選擇都會區邊緣處聚居,但在其收入或教育提升後,進一步發生像都市核心內遷移時(行政院主計處,2006),則無法探討其中的可能原因;故忽略在。

     該文章主要的重要貢獻在於探討「成長地-出生地」、「房屋自有的區位資本」、「遷徙成本預算」等之考量,但反倒針對社會學所關心的個人社經背景有所忽略,或許在加入社經背景變項後,可以發現影響原住民遷移的重要變項,甚至取代該文所發現的其他變項,如「父母教育程度」對遷移的影響等(黃毅志,2001);且該文僅對統計數字做解釋,並未進一步與過去研究文獻相呼應、探討,是極為缺憾之處。

    最後,針對原住民遷移行為,也仍可加入多變項來探討,例如在居住環境上,以地價做為屏障,原住民受限於收入較低而無法購買位於都市核心的高級住宅,僅能居住在都市外圍或不合法之河岸地帶,形塑空間階層化(spatial stratification),而成為都市中的弱勢族群(陳永龍,2010;趙俊祥、李郁強,2008;劉千嘉,2011);政府山地政策的推行(陳芬苓,2008靳菱菱,2010),也使原本部落傳統狩獵、慣習受到政策、法令的約制,使原鄉就業、教育弱勢的原住民,紛紛因就業或就學問題遷移至都會區;更有學者探討原住民遷移的非自願性中,指出國家針對保留地或地權不明的「國有地」,透過種種立法程序迫使原住民地區發生政策性的土地流失,「部落」逐漸瓦解、消失,失去了賴以維生的土地資源,原住民只得流浪到都市,成為都市底層的無產勞工階級(陳永龍,2010)。所以探討原住民生命歷程及遷徙時,或許有一層面是「鉅觀」的社會結構問題,使原住民產生「非自願」或「被迫的」遷移行為,而該文探討不足。

三、原住民居住地間的職業地位探討

    在探討原住民遷移的過程中,該文一直將都市和原鄉視為兩個對立的極端點,原鄉貧窮、欠缺工作機會,都市則相對地就業機會多、收入高,但卻都忽略在問卷樣本中的「其他」地區之優勢地位。該問卷依其樣本居住地將之分為「原鄉」、「都市」及「其他」三種。「原鄉」係指行政院核定的山地鄉和平地鄉,「都市」則是包含臺灣主要都會區的核心及週邊地區(行政院主計處,2006);「其他地區」則指介於兩者之間,位在都會區以外,非原住民鄉鎮且經濟發展程度較低的待開發地區。

    但研究者嘗試透過該筆統計資料,再參照表一的九大職業別(黃毅志,2003)及居住地的交叉分析表之後可發現:在其他地區共236個樣本中,「民意代表、行政及企業主管、經理」、「專業人員」及「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等白領階層比率明顯高於都市、原鄉地區,使其職業地位最高;反觀都市原住民多從事非技術性體力工等,其職業地位較低;而原鄉原住民從事農林漁牧的人數眾多,職業也低;故其他地區其實相較都市或原鄉,原住民的職業地位最高,該研究卻忽略了該地可能具有的相關優勢探討。

 

   表一  原住民居住地的九大職業類別百分比分佈表(單位:%)

 

居住地

 

都市

原鄉

其他地區

1、民意代表、行政及企業主管、經理

2.83

2.53

3.17

2、專業人員

5.00

6.00

8.86

3、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

8.70

4.90

9.49

4、事務工作人員

8.26

5.84

7.60

5、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

11.30

19.43

13.29

6、農林漁牧人員

0.43

35.07

2.53

7、技術工及有關工作人員

27.61

13.43

22.15

8、機械設備操作工及組裝工

23.26

6.16

24.68

9、非技術工及體力工

12.61

6.64

8.23

總和

100

100

100

四、社會網絡的討論及影響

    就研究變項部分,研究中所指之「社會網絡」有極大定義上之缺陷。其中「社會網絡應包括「社會整合」及「關係的內容」:社會整合指的是關係之強度和頻率,而關係的內容則可再細分為正向的「社會支持」及負向的「緊張關係」 (黃毅志,2002;黃毅志,1998)

    本研究問卷樣本多集中於經濟面向之討論:「提供對方經濟支援」、「對方提供經濟支援」、「告知就業機會」、「共同參加婚喪喜慶」、「提供生活協助」、「共同參加原鄉的祭典或活動」、「共同參加都會的原住民活動」及「其他」等八項(章英華、林季平、劉千嘉,2010),偏向賴威岑(2005)所指的「工具性」(經濟或物質上)社會支持,與多數研究(黃銘福、黃毅志,2010;賴威岑,2005)重視的「情感性」社會支持不同,而又以情感性的社會支持對心理健康的影響較為重要,故該文對社會網絡整體定義的指涉稍嫌薄弱,欠缺緊張關係或「情感性」的社會支持,可能影響社會網絡對遷移行為的影響

    而劉千嘉與林季平(2010)於文章中(P.309)探討弱連帶(weak tie)與強連帶(strong tie)時,引用國外學者Granovetter1973年的古老文獻較為不佳,可參照我國中研院士兼美國杜克大學林南(Nan Lin)的社會資本論,及其對臺灣社會學上之應用(黃毅志,2002)。如果一個人使用弱連帶擴大個人的人際接觸範圍,較容易動用較多的社會資本(黃毅志,2002),但近年來黃毅志教授本身也針對這樣的說法提出再批判:在臺灣除了透過弱連帶可有效提升個人社經地位外,臺灣產學界也都有透過好友或師生關係,藉彼此互相審查稿件或計劃、引用文章,互相獲利而取得更佳產學地位之案例,形成有權有勢的「學官團體」,學而優則仕,政務官卸任則返回學界服務,彼此藉社會網絡的強連帶發揮母雞帶小雞的功能,強化團體的利益。故究竟林南或Granovetter的理論能否有效解釋原住民的人際網絡運作,仍有待進一步實證研究。

五、研究統計的疑義與可能解決方法

    () 樣本抽樣

    原住民樣本抽樣上,本人嘗試操作作者之統計資料後發現:整體原住民樣本分布如下:

 

    表二  原住民樣本分布百分比表

 

樣本數

有效百分比(%)

都市及週邊

678

34.6

原鄉

1046

53.4

非都會區

236

12.0

總和

1960

100

 

    我們可得知該樣本因按照全臺原住民居住地來抽樣,故原鄉抽樣比例高達 53.4 %,非都會區僅佔所有樣本之12.0 %,而非都會區之樣本僅來自桃園縣大園鄉、新竹縣橫山鄉、高雄市六龜區及屏東縣的潮州鎮、枋寮鄉、枋山鄉等六個鄉鎮,欠缺中部地區之樣本,而北部之抽樣也過於集中(參見附錄二),中南部較少,可能對其相關研究推論產生影響。

    () 迴歸分析

    研究者在建構各類型遷徙的最適回歸模型時,對統計解釋力(R2)皆未加以說明,故如何能證明在控制及抽換、操作各變項(區域性資本、個人背景變項)的過程中,其解釋力是持續上升而非下降,故統計表格應再強化並補充說明。

    () 原住民職業的統計處理

    原住民職業變項部分,研究者將之分為從業身分及所屬行業別兩部分來討論。而根據臺灣原住民實證研究中,過去國高中畢業生有一重要的職業向上流動管道為「黑手變頭家」而成為「小雇主」(黃毅志,20022003),「失業」人口也佔有一定比例,故於探討遷移時,或許可將其再獨立出為二組職業,小雇主可解釋對遷徙的負向影響部分,也更能透過原住民失業者來窺測其於地區間之獨特遷移情形。

六、結語

    劉千嘉與林季平(2010)「影響臺灣原住民族遷徙的區位及生命歷程要素」一文雖在探討原住民遷移歷程上有諸多貢獻,但如果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原住民的遷移或許還有許多可加入探討的中介因素,如個人及家庭社經背景、社會網絡、職業取得等,而問卷中許多的題項有些是直接抽取自「臺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的題目刪改而成,致使預計測得的部分變項內涵出現缺失而不完整,顯示關於臺灣原住民遷移的相關議題與實證研究上,仍有許多可能的觸角,可持續進行後續研究。

 

參考文獻

行政院主計處(2012/05/25)都市化程度http://ppt.cc/z2DT

章英華、林季平、劉千嘉(2008)臺灣原住民社會變遷與政策評估研究問卷調查之抽樣與執行。臺北:中研院。

連玉龍(1989)阿美族漁村人口遷移及其影響-以臺東縣成功鎮芝田和基隆市八尺門為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陳永龍(2010)。河岸邦查部落再生成與漂流族群生計重建-阿美族「都市原住民」自立家園的社會安全涵義。臺灣社會研究季刊,77135-175

陳芬苓(2008)。原住民經濟困境與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可能-以桃竹苗地區為例。國家與社會,41-42

黃銘福、黃毅志(2010)。影響臺東縣國二學生心理幸福之因果機制:家庭社經地位與社會網絡何者重要。教育與社會研究,211-37

黃毅志(1998)。社會階層、社會網絡與心理幸福。臺灣社會學刊,21 171-210

黃毅志(2001)都市原住民階層變遷史。載於蔡明哲主編《都市原住民史篇》第二章。南投:省文獻會。

黃毅志(2002)社會階層、社會網絡與主觀意識:臺灣地區不公平的社會階層體系之延續。臺北:巨流。

黃毅志(2002)。書評:林南的「社會資本」理論對於臺灣教育社會學研究 之啟發。臺灣教育社會學,12153-163

黃毅志(2003)。「臺灣地區新職業聲望與社經地位量表」之建構與評估:社會科學與教育社會學研究本土化。教育研究集刊,49(4)1-31

靳菱菱(2010)。族群認同的建構與挑戰:臺灣原住民族正名運動的反思。思與言,48(2)119-157

趙俊祥、李郁強(2008)。都市原住民部落之拆遷與法制問題探析。臺灣原住民族研究季刊,1(3)93-127

劉千嘉(2011)。臺灣都市原住民的族群通婚:社會界線的世代差異。人口學刊,42115-153

劉千嘉、林季平(2008)。臺灣原住民的回流及連續遷徙:2000年戶口普查分析。地理學報,541-26

劉千嘉、林季平(2010)。影響臺灣原住民族遷徙的區位及生命歷程要素。都市與計劃,37(3)305-342

賴威岑(2005)。臺灣地區中小學教師心理幸福特質之探討:與其他職業的比較。臺灣教育社會學研究,5(1)159-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