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學出發,論臺灣原住民遷徙
-評「影響臺灣原住民族遷徙的區位及其生命歷程要素」一文
游宗輝
國立臺東大學教育研究碩士班研究生
hscollo@livemail.tw
一、前言
本研究主要針對「都市與計劃」第三十七卷第三期中,劉千嘉和林季平(2010)「影響臺灣原住民族遷徙的區位及生命歷程要素」一文,以教育社會學的立場出發,關心原住民遷移的可能原因或議題,並針對上述文章提出建議。該文嘗試將焦點置於「原住民遷移」上,但也正因如此,欠缺了很多可能影響遷移因素的討論:而原住民頻繁遷徙(劉千嘉、林季平,2008)的背後,是否也有一些原因值得我們進一步地探討?上文也嘗試透過「出生地」、「居住地」、「十五歲前最長之居住地」、「在目前鄉鎮居住幾年」等四問卷子題,藉原住民居住地的轉換來發現不同階段的原住民遷移的動態「歷程」,但卻未針對其遷徙之原因,加以實證研究上的補足以充實整體文章的可看性。
二、遷移者的個人及其家庭社經背景的討論
首先,劉千嘉、林季平對原住民的遷徙與否採用縣市為劃分範圍,若原住民有遷移但未超出縣市界線者,則可能被判斷為「未遷徙」,也因此,該文作者雖一直強調臺灣原住民遷移是一個不斷變動的動態過程,但依然卻受限於問卷題項的限制,未能反應出微觀的縣市內遷移。再者,連玉龍(1989)研究臺東縣成功鎮阿美族人的遷移也發現:教育程度較低的族人移動到都市之過程中,會選擇都會區邊緣處聚居,但在其收入或教育提升後,進一步發生像都市核心內遷移時(行政院主計處,2006),則無法探討其中的可能原因;故忽略在。
該文章主要的重要貢獻在於探討「成長地-出生地」、「房屋自有的區位資本」、「遷徙成本預算」等之考量,但反倒針對社會學所關心的個人社經背景有所忽略,或許在加入社經背景變項後,可以發現影響原住民遷移的重要變項,甚至取代該文所發現的其他變項,如「父母教育程度」對遷移的影響等(黃毅志,2001);且該文僅對統計數字做解釋,並未進一步與過去研究文獻相呼應、探討,是極為缺憾之處。
最後,針對原住民遷移行為,也仍可加入多變項來探討,例如在居住環境上,以地價做為屏障,原住民受限於收入較低而無法購買位於都市核心的高級住宅,僅能居住在都市外圍或不合法之河岸地帶,形塑空間階層化(spatial stratification),而成為都市中的弱勢族群(陳永龍,2010;趙俊祥、李郁強,2008;劉千嘉,2011);政府山地政策的推行(陳芬苓,2008;靳菱菱,2010),也使原本部落傳統狩獵、慣習受到政策、法令的約制,使原鄉就業、教育弱勢的原住民,紛紛因就業或就學問題遷移至都會區;更有學者探討原住民遷移的非自願性中,指出國家針對保留地或地權不明的「國有地」,透過種種立法程序迫使原住民地區發生政策性的土地流失,「部落」逐漸瓦解、消失,失去了賴以維生的土地資源,原住民只得流浪到都市,成為都市底層的無產勞工階級(陳永龍,2010)。所以探討原住民生命歷程及遷徙時,或許有一層面是「鉅觀」的社會結構問題,使原住民產生「非自願」或「被迫的」遷移行為,而該文探討不足。
三、原住民居住地間的職業地位探討
在探討原住民遷移的過程中,該文一直將都市和原鄉視為兩個對立的極端點,原鄉貧窮、欠缺工作機會,都市則相對地就業機會多、收入高,但卻都忽略在問卷樣本中的「其他」地區之優勢地位。該問卷依其樣本居住地將之分為「原鄉」、「都市」及「其他」三種。「原鄉」係指行政院核定的山地鄉和平地鄉,「都市」則是包含臺灣主要都會區的核心及週邊地區(行政院主計處,2006);「其他地區」則指介於兩者之間,位在都會區以外,非原住民鄉鎮且經濟發展程度較低的待開發地區。
但研究者嘗試透過該筆統計資料,再參照表一的九大職業別(黃毅志,2003)及居住地的交叉分析表之後可發現:在其他地區共236個樣本中,「民意代表、行政及企業主管、經理」、「專業人員」及「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等白領階層比率明顯高於都市、原鄉地區,使其職業地位最高;反觀都市原住民多從事非技術性體力工等,其職業地位較低;而原鄉原住民從事農林漁牧的人數眾多,職業也低;故其他地區其實相較都市或原鄉,原住民的職業地位最高,該研究卻忽略了該地可能具有的相關優勢探討。
表一
原住民居住地的九大職業類別百分比分佈表(單位:%)
|
居住地 |
||
|
都市 |
原鄉 |
其他地區 |
1、民意代表、行政及企業主管、經理 |
2.83 |
2.53 |
3.17 |
2、專業人員 |
5.00 |
6.00 |
8.86 |
3、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 |
8.70 |
4.90 |
9.49 |
4、事務工作人員 |
8.26 |
5.84 |
7.60 |
5、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 |
11.30 |
19.43 |
13.29 |
6、農林漁牧人員 |
0.43 |
35.07 |
2.53 |
7、技術工及有關工作人員 |
27.61 |
13.43 |
22.15 |
8、機械設備操作工及組裝工 |
23.26 |
6.16 |
24.68 |
9、非技術工及體力工 |
12.61 |
6.64 |
8.23 |
總和 |
100 |
100 |
100 |
四、社會網絡的討論及影響
就研究變項部分,研究中所指之「社會網絡」有極大定義上之缺陷。其中「社會網絡」應包括「社會整合」及「關係的內容」:社會整合指的是關係之強度和頻率,而關係的內容則可再細分為正向的「社會支持」及負向的「緊張關係」 (黃毅志,2002;黃毅志,1998)。
本研究問卷樣本多集中於經濟面向之討論:「提供對方經濟支援」、「對方提供經濟支援」、「告知就業機會」、「共同參加婚喪喜慶」、「提供生活協助」、「共同參加原鄉的祭典或活動」、「共同參加都會的原住民活動」及「其他」等八項(章英華、林季平、劉千嘉,2010),偏向賴威岑(2005)所指的「工具性」(經濟或物質上)社會支持,與多數研究(黃銘福、黃毅志,2010;賴威岑,2005)重視的「情感性」社會支持不同,而又以情感性的社會支持對心理健康的影響較為重要,故該文對社會網絡整體定義的指涉稍嫌薄弱,欠缺緊張關係或「情感性」的社會支持,可能影響社會網絡對遷移行為的影響。
而劉千嘉與林季平(2010)於文章中(P.309)探討弱連帶(weak
tie)與強連帶(strong tie)時,引用國外學者Granovetter於1973年的古老文獻較為不佳,可參照我國中研院士兼美國杜克大學林南(Nan Lin)的社會資本論,及其對臺灣社會學上之應用(黃毅志,2002)。如果一個人使用弱連帶擴大個人的人際接觸範圍,較容易動用較多的社會資本(黃毅志,2002),但近年來黃毅志教授本身也針對這樣的說法提出再批判:在臺灣除了透過弱連帶可有效提升個人社經地位外,臺灣產學界也都有透過好友或師生關係,藉彼此互相審查稿件或計劃、引用文章,互相獲利而取得更佳產學地位之案例,形成有權有勢的「學官團體」,學而優則仕,政務官卸任則返回學界服務,彼此藉社會網絡的強連帶發揮母雞帶小雞的功能,強化團體的利益。故究竟林南或Granovetter的理論能否有效解釋原住民的人際網絡運作,仍有待進一步實證研究。
五、研究統計的疑義與可能解決方法
(一) 樣本抽樣
原住民樣本抽樣上,本人嘗試操作作者之統計資料後發現:整體原住民樣本分布如下:
表二 原住民樣本分布百分比表
|
樣本數 |
有效百分比(%) |
都市及週邊 |
678 |
34.6 |
原鄉 |
1046 |
53.4 |
非都會區 |
236 |
12.0 |
總和 |
1960 |
100 |
我們可得知該樣本因按照全臺原住民居住地來抽樣,故原鄉抽樣比例高達 53.4 %,非都會區僅佔所有樣本之12.0 %,而非都會區之樣本僅來自桃園縣大園鄉、新竹縣橫山鄉、高雄市六龜區及屏東縣的潮州鎮、枋寮鄉、枋山鄉等六個鄉鎮,欠缺中部地區之樣本,而北部之抽樣也過於集中(參見附錄二),中南部較少,可能對其相關研究推論產生影響。
(二) 迴歸分析
研究者在建構各類型遷徙的最適回歸模型時,對統計解釋力(R2)皆未加以說明,故如何能證明在控制及抽換、操作各變項(區域性資本、個人背景變項)的過程中,其解釋力是持續上升而非下降,故統計表格應再強化並補充說明。
(三) 原住民職業的統計處理
原住民職業變項部分,研究者將之分為從業身分及所屬行業別兩部分來討論。而根據臺灣原住民實證研究中,過去國高中畢業生有一重要的職業向上流動管道為「黑手變頭家」而成為「小雇主」(黃毅志,2002,2003),「失業」人口也佔有一定比例,故於探討遷移時,或許可將其再獨立出為二組職業,小雇主可解釋對遷徙的負向影響部分,也更能透過原住民失業者來窺測其於地區間之獨特遷移情形。
六、結語
劉千嘉與林季平(2010)「影響臺灣原住民族遷徙的區位及生命歷程要素」一文雖在探討原住民遷移歷程上有諸多貢獻,但如果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原住民的遷移或許還有許多可加入探討的中介因素,如個人及家庭社經背景、社會網絡、職業取得等,而問卷中許多的題項有些是直接抽取自「臺灣地區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的題目刪改而成,致使預計測得的部分變項內涵出現缺失而不完整,顯示關於臺灣原住民遷移的相關議題與實證研究上,仍有許多可能的觸角,可持續進行後續研究。
參考文獻
行政院主計處(2012/05/25)。都市化程度。http://ppt.cc/z2DT。
章英華、林季平、劉千嘉(2008)。臺灣原住民社會變遷與政策評估研究問卷調查之抽樣與執行。臺北:中研院。
連玉龍(1989)。阿美族漁村人口遷移及其影響-以臺東縣成功鎮芝田和基隆市八尺門為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陳永龍(2010)。河岸邦查部落再生成與漂流族群生計重建-阿美族「都市原住民」自立家園的社會安全涵義。臺灣社會研究季刊,77,135-175。
陳芬苓(2008)。原住民經濟困境與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可能-以桃竹苗地區為例。國家與社會,4,1-42。
黃銘福、黃毅志(2010)。影響臺東縣國二學生心理幸福之因果機制:家庭社經地位與社會網絡何者重要。教育與社會研究,21,1-37。
黃毅志(1998)。社會階層、社會網絡與心理幸福。臺灣社會學刊,21, 171-210。
黃毅志(2001)。都市原住民階層變遷史。載於蔡明哲主編《都市原住民史篇》第二章。南投:省文獻會。
黃毅志(2002)。社會階層、社會網絡與主觀意識:臺灣地區不公平的社會階層體系之延續。臺北:巨流。
黃毅志(2002)。書評:林南的「社會資本」理論對於臺灣教育社會學研究 之啟發。臺灣教育社會學,12,153-163。
黃毅志(2003)。「臺灣地區新職業聲望與社經地位量表」之建構與評估:社會科學與教育社會學研究本土化。教育研究集刊,49(4),1-31。
靳菱菱(2010)。族群認同的建構與挑戰:臺灣原住民族正名運動的反思。思與言,48(2),119-157。
趙俊祥、李郁強(2008)。都市原住民部落之拆遷與法制問題探析。臺灣原住民族研究季刊,1(3),93-127。
劉千嘉(2011)。臺灣都市原住民的族群通婚:社會界線的世代差異。人口學刊,42,115-153。
劉千嘉、林季平(2008)。臺灣原住民的回流及連續遷徙:2000年戶口普查分析。地理學報,54,1-26。
劉千嘉、林季平(2010)。影響臺灣原住民族遷徙的區位及生命歷程要素。都市與計劃,37(3),305-342。
賴威岑(2005)。臺灣地區中小學教師心理幸福特質之探討:與其他職業的比較。臺灣教育社會學研究,5(1),159-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