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國中生霸凌行為之探討
潘儒瑩
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諮商心理碩士班
panruing@gmail.com
壹、前言
依稀記得國中青澀的歲月,在制式校規中也想要有點與眾不同,但不曾有逾越法律或傷害他人的念頭;一轉眼已成那些年的記憶,進入教職後每天面對吞世代,他們擁有青春的活力與創意,但也容易深陷同儕間情誼,迷思自我價值。
一、媒體對校園霸凌行為的報導
2010年桃園某國中霸凌事件吵得沸沸揚揚,引起各界對於校園霸凌的重視;教育部也在2011年2月於各級學校進行反霸凌宣示或是張貼反霸凌海報、貼紙、佩掛粉紅色飾品、各項表演、活動劇、有獎問答等系列活動,全國同步向校園霸凌說不!但霸凌行為就此絕跡了嗎?答案是否定的。在2011年3月又發生新竹象腿幫霸凌事件,更是引起總統馬英九對象腿幫霸凌事件的關心,並致電教育部要求加強輔導受害者。除了受害者之外,霸凌角色也是身為輔導人員需關注的焦點;根據密西根大學心理學家 E. Eron進行35年縱貫性研究發現,8歲時出現霸凌行為的學童,往後的歲月中出現霸凌行為的比率也偏高,而且很多校園小霸王長大後會經常與法院、物質濫用、戒癮、人格違常所需之心理衛生相關服務等脫離不了關係(NOW今日新聞,2009)。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2011.02.15)發佈「兒童校園霸凌者現況調查報告」,發現國中小學生有六成被霸凌過,經常霸凌欺壓同學的孩子有百分之七、合計約八萬餘人,其中百分之三,約二萬人是經常對同學肢體霸凌的校園小霸王,百分之二則每天會霸凌同學,其他是性霸凌、語言霸凌者。
二、艋舺電影效應之我見
「意義是三小?我只聽過義氣,沒聽過意義啦!」大多數看過艋舺電影的人,對於這句經典台詞應該不陌生;在那段艋舺熱時,青少年幾乎朗朗上口,無論是否看過電影情節。在《艋舺》電影中裡頭,以兄弟間的情義貫穿整部電影,導演鈕承澤認為在青少年時期,義氣是一個最高指導原則,在那個年代,如果有人說你很不夠義氣,那就是最強烈的指控,在青少年時期,我們都需要可以分享一切的朋友,在成長過程中可以互相支援的社群,這些朋友因共同理念、期待而形成一種默契與氛圍,在「轉大人」的階段,青少年學習到社會化與社會角色的分工。導演認為「義氣」回歸到最單純的本質,就是人與人間的支持與信任,自己願意相信這份友誼,相信透過彼此分享、交流讓事情變得更美好,如同孔子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但青少年有時會少了些獨立的思考與判斷,忽略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被義氣綁住,忘了自己的原則,也缺少說「不」的勇氣;多數學者研究霸凌行為發現國中階段是霸凌行為最常發生的階段,學生從國小進入國中,在陌生環境中成為低年級新生,國中跟國小學校生活與要求相較之下,國中生活壓力、課業要求都大於國小,加上進入青春期身心的變化等,皆導致國中階段相較於國小、高中與大學,是霸凌行為最常發生的階段(Rigby,2003; Sullivan, 2004)。兒福聯盟在2004年以國小中高年級為對象所做的研究,3/4旁觀霸凌行為的學童74%的反應為求助於成人;魏麗敏(2002)的研究顯示國中生求助於成人比例驟減至27.4%(老師22.8%、父母4.6%),反而有46.8%求助於同儕,換言之,過去國小的時候大多求助於成人,但到霸凌行為更常發生的國中,求助於同儕會多於老師與父母,所以旁觀霸凌行為的學生,跟國小階段相較不但會旁觀更多的霸凌行為,而且會更常被諮詢怎麼去面對和處理霸凌行為的問題。而且兒童步入青少年階段,隨著青少年的認知能力的發展,對父母與老師的理想化降低,渴望獨立於父母並跟同儕發展友誼,所以該發展階段同儕對青少年更具影響力,同時成人對青少年的行為約束力較兒童階段為低。近期研究( Salmivalli 1996; Sutton 1999)也將霸凌行為放在同儕互動脈絡下,研究霸凌行為中的受害者與霸凌者之外,其他旁觀欺凌行為的同儕在霸凌行為中扮演什麼角色,以什麼樣的形式參與欺凌行為,以及此一角色與班級地位的關係。如前所述,霸凌行為是班級內旁觀的同學的推波助瀾或冷眼旁觀下形成,而青少年又非常在意同儕的回應時,旁觀霸凌行為的同儕對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的態度與回應,對促進或降低霸凌行為有重要的影響。旁觀霸凌行為而未以協助或漠視,無形中增強霸凌者的霸凌行為而加速受害氣氛(Coloroso,2003;Olweus,1993)。
根據以上兩點,對於國中青年學子而言,同儕間的吸引力遠大於理性思考,綜觀這些事件非一人可達成霸凌行為,加上師長或家長第一時間未處理甚至冷眼旁觀,終演變成眾人撻伐的嚴重刑事案件,因此了解不同霸凌者行為類型,以及對師長或家長適時介入霸凌行為與方式是值得重視。
一、霸凌者類型:可分為主動型霸凌者與被動型霸凌者兩類,以下分述說明其特徵。
(一)主動型霸凌者:
1.霸道和衝動,傾向使用暴力欺壓他人,並且自認為老大。
2.比較自我中心,對受害同學缺少同理心。
3.想要得到部分友輩的認同。
4.行為上比起其他同學突出。
5.自私,不為他人設想。
(二)被動型霸凌者:包含追隨者與旁觀者。
1.看見霸凌者的暴力行為得逞,於是協助及附和霸凌者,有些則藉此保護自己,免受欺凌。
2.看見霸凌者欺凌同學後,則嘲笑受害者。
Goldstein(2002)將霸凌行為歸於低層次的攻擊行為(low level aggression)。這種攻擊行為意圖在生理或心理上造成傷害但只造成有輕微或中度的傷害。在此一定義上有一模糊的地方,就是所謂的輕微或重度是指誰的觀點,傷害的定義必須要主觀且由當事人界定。Goldstein(1999)認為欺凌行為是典型的低程度攻擊行為,他研究的低程度攻擊行為有排斥(ostracism)、流言蜚語(Gossip)、對新加入者做的儀式性的羞辱考驗(Hazing)、戲謔(teasing)、迫害(baiting)、詛咒(cursing)霸凌行為則是針對特定的人的低程度攻擊行為,透過低程度攻擊行為會慢慢的發展或飆升為更嚴重的攻擊行為,簡言之,低程度的攻擊行為是進入嚴重暴力行為的進階踏板。
Olweus(1999)指出霸凌行為較攻擊行為更強調重複性、角色之間不對稱的權力關係,其中重複性乃鎖定成對角色間的可能組合(一對一、一對多、多對一、多對多)及頻率(經過長時間且重複發生);而不對稱的權力關係乃是強調弱勢一方無法自我防衛。霸凌與暴力行為的差異,在於暴力行為有特定的具體行為,且造成身體傷害的後果,而霸凌行為的發生,除了造成身體傷害之外,尚包括關係的破壞、心理的排斥、謠言中傷等,較不涉及犯罪行為。
二、霸凌的意義、類型與特徵
兒童或青少年暴力可能會發生在校內。挪威學者Dan Olweus在20世紀70年代進行了第一次廣泛的調查。在數據上校內暴力,最常以霸凌的形式發生,其中口頭攻擊是明顯最多的行為。
霸凌行為主要分為直接霸凌與間接霸凌。直接霸凌是明顯的霸凌行為,包含踢、打、罵、拿走別人的東西、推、擠、吼叫、詛咒、威脅。直接霸凌行為是容易直接觀察到的生理或語言上的攻擊行為。間接霸凌行為包含隱藏的歷程,典型的是透過第三者或透過散佈謠言、說服其他人不要和被霸凌者說話或類似的行為。這樣的行為通常以社會性的操縱行為和關係攻擊為特徵,這種意圖傷害對方的行為是不直接接觸當事人但透過其他的人進行。茲列表如下:
表1- 1霸凌行為的類型
|
直接霸凌行為 |
間接霸凌行為 |
口語霸凌 |
辱罵、嘲笑、奚落、嘲弄、謾罵、中傷等 |
散播謠言 |
肢體霸凌 |
打、踢、推、撞、破壞或偷取受害者的所有物 |
教唆別人攻擊受害者 |
非口語亦非 肢體霸凌 |
威脅、猥褻的姿勢或手勢 |
排擠、操弄友誼、發送威脅的電子郵件或黑函 |
資料來源:Fleming &
Towey (2002)。青少年健康教育論壇。
區辨霸凌行為的關鍵在於:(1)戲鬧或遊戲的角色是可以互換,且當其中一方因不舒服而要求停止時,界限是被尊重的。(2)當事人是自願參與其中,或者可以說關係是有自由與彈性、個人的主體性與尊嚴是被尊重的。
除了霸凌者之外,以學習群體典型霸凌結構,還有其他三種角色類型:追隨者、該學習群體裡其餘的人(例如班上的其他同學)、老師。下圖表示各種角色的互動:
圖2- 1 典型霸型結構的學習群體與觀察(虛線箭頭)或互動(實線箭頭)的可能性
資料來源:穆斯塔法.賈南(Mustafa
Jannan) 作;林碧清譯(2011)。
只能被欺負嗎?:零霸凌,這樣做就對了!p.81
根據其行為可以清楚的區分這四類學生,如下表所示:
表1- 2 典型霸凌情況裡的四類群組
群組 |
說明 |
受害者 |
在這個群組裡總是單獨一個人 |
霸凌者 |
他們是主動發起或執行霸凌攻擊的人。 |
追隨者 |
其人數不定,但相對上總是少數人。他們以不確定的構成形式參與攻擊。在這群人當中不乏前霸凌受害者。 |
學習群體裡的其他人 |
學習群體的大部分基本上是位參與其中的。這類人有四種可能的反應: 1.對於天天上演的「戲碼」趕到令人著迷。 2.他們或許也會厭惡以及自我警惕單程成為受害者。 3.對霸凌情況有錯誤的認知或解讀。(這不過是個玩笑!) 4.在非常少見的情況下,會有社交老練的同學干預行動,但大多不會 有結果。 |
資料來源:穆斯塔法.賈南(Mustafa
Jannan) 作;林碧清譯(2011)。
只能被欺負嗎?:零霸凌,這樣做就對了!p.82
在數量上,相對於學習群體裡的其他人,霸凌者與追隨者在比例上是少數,因此反霸凌工作具決定性的因素在於:要是老師可以辦到或鼓勵部分「冷漠的多數人」,在學習群體裡進行反霸凌,那麼成功介入霸凌行動的機會是可以期待的。
参、目前校園霸凌現況與問題
根據教育部教育部「校安事件」類別,分為8 類,分別為:校園意外事件、校園安全維護事件、學生暴力犯罪與偏差行為、管教衝突事件、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18 歲以下)、天然災害、其他事件以及疾病事件等。校園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含教職員工生於校內外之不良行為)中將霸凌與其他械鬥兇殺事件、幫派鬥毆事件、一般鬥毆事件、疑涉殺人事件、疑涉強盜搶奪、疑涉恐嚇勒索、疑涉擄人綁架、疑涉偷竊案件、疑涉賭博事件、疑涉性侵害或猥褻、疑涉性騷擾事件、疑涉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事件、疑涉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疑涉妨害秩序、公務、疑涉妨害家庭、疑涉縱火、破壞事件、飆車事件、其他校園暴力或偏差行為、其他違法事件、離家出走未就學(高中職以上)、學生騷擾學校典禮事件、學生騷擾教學事件、幫派介入校園、學生集體作弊、入侵、破壞學校資訊系統、電腦網路詐騙犯罪案件、有從事性交易或從事之虞者歸納成一類別。
依據教育部99年度各分項進行事件分析,各類事件件數統計,其中以疾病事件32,390件(59.67%)最高,其次為意外事件7,771(14.32%),第三為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7,603件(14.01%),其餘依序為暴力犯罪及偏差行為3,013件(5.55%)。
各級學校通報事件統計如表2-4。進一步探討學校層級分析各分項事件,暴力偏差行為發生次數最高為高中職,計1,351 件,高中(職)學生仍屬血氣方剛時期,特應重視意外事件及暴力偏差行為防範工作;管教衝突發生次數最高為國中,計149 件,國中生正值叛逆期,管教衝突事件為最高,學校應強化輔導與管教機制、道德教育及法治教育功能,以降低管教衝突及青少年犯罪事件。
表 1-3 99年各級學校通報事件統計表
事件 類型 學校 |
意外事件 |
安全維護 |
暴力偏差 |
管教衝突 |
兒少保護 |
災害 |
其他 |
疾病 |
總計 |
大專校院 |
2505 |
438 |
207 |
6 |
49 |
12 |
159 |
917 |
4293 |
高中職 |
1936 |
371 |
1357 |
81 |
1840 |
94 |
410 |
1255 |
7338 |
國中 |
977 |
278 |
1127 |
149 |
2588 |
117 |
212 |
1990 |
7438 |
國小 |
2336 |
404 |
328 |
139 |
3104 |
298 |
312 |
25449 |
32370 |
幼稚園 |
17 |
3 |
0 |
2 |
22 |
15 |
4 |
2779 |
2842 |
合計 |
7771 |
1494 |
3013 |
377 |
7603 |
536 |
1097 |
32390 |
54281 |
資料來源: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99年度將霸凌明確列入通報類型,肢體霸凌發生次數計217件。關係霸凌發生次數計18件。網路霸凌發生次數計4件。言語霸凌發生次數計48件。反擊型霸凌發生次數計1件。本項數據與鬥毆、暴力偏差行為及藥物濫用等項目相較之下次數雖少,卻能藉此反應出影響校園安全的相關訊息:學生霸凌的件數已漸提昇,值得更加重視。肢體霸凌以國中發生次數最多計137件;關係霸凌發以國中發生次數最多計10件;網路霸凌僅以國中發生次數計4件;言語霸凌以國中發生次數最多計25件;反擊型霸凌僅以國小發生次數計1件。整體霸凌件數,總計288件。綜觀本項事件發現以高中職學生發生暴力及偏差行為比率最高,其次為國中。各級學校仍需加強對學生法律常識宣導,對於不同偏差行為,應個別採取不同措施予以輔導,如鬥毆事件在各級學校比例均偏高,則學校應多注意學生情緒疏導,教導學生情緒管理。就高中職學生在暴力行為及毒品事件有增加趨勢,則應配合本部各項春暉反毒宣導及防制黑道勢力進入校園措施,積極有效防範學生違法事件發生。此外各級學校宜將法治、生活品德及公民教育融入課程當中,藉以培養優良公民風範,協助學生建立正確價值觀念;同時以愛心、耐心持續導正學生偏差行為。而霸凌件數以國中最多,其次為國小,霸凌類型又以肢體霸凌佔最多,霸凌事件不因件數多寡而被重視或輕忽,每一個案件都值得各校重視,並深究原因,妥善處理。
除了通報之外亦實施全國國中「校園生活問卷調查」,目的是希望主動發現挖掘校園暴力、霸凌及受霸凌學生,針對不同對象施以不同之輔導方案,給予遭受暴力、霸凌的學生、霸凌學生及旁觀學生妥適的個別輔導。問卷中的選項均是瞭解學生受霸凌之行為(被毆打、被勒索,肢體、言語、網路欺凌)、次數及現況調查。但一個巴掌打不響,在教學現場處理學生霸凌事件均可發現,通常被害學生也有惹人非議之處,如言語或肢體動作、行為表現,如不積極制止與勸說,將會形成習慣,造成他人厭惡或人際關係衝突,此惡性循環侵導致霸凌事件的產生,每個學生都有可能變成被害人,也有可能變成加害人,這就是目前校園霸凌問題,而且霸凌對象與現象會在不斷循環的情況下持續發生。
肆、國中生霸凌行為相關研究
霸凌行為出現在校園中或許比例不高,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霸凌形式容易被忽視而釀成校園危機,除了學生本身的人格特質外,班級氣氛與老師家長的態度也有程度不一的影響,依據臺灣碩博士論文系統、期刊等研究資料的蒐集,針對國中生霸凌行為相關研究列出相關文獻,探究其影響因素。
鄭夙雅(2000)國中生社會技巧、認知曲解與校園暴力行為相關之研究中,指出1.不同性別、年級在整體認知曲解上有顯著差異。2.社會技巧與認知曲解呈現顯著的負相關。3.國中生認知曲解與校園暴力行為呈現顯著正相關。4.國中生基本變項、社會技巧、認知曲解可以有效預測校園暴力行為。洪福源(2001)國中校園霸凌行為與學校氣氛及相關因素之研究,指出1.運用「國中學生欺凌受害者量表」篩選出四個因素為戲謔性受害、侵犯性受害、心理性受害、性騷擾欺凌,作為量表的題目,其中霸凌受害則以嘲笑、亂取綽號、戲弄、以髒話辱罵別人、推打、惡作劇、推擠等的「戲謔性受害」所佔的比例較高。2.在同儕提名發現,霸凌者比例為11%至18%,被害者比例為12%至19%,平均每十人中有一至二人為被害者或霸凌者。3.其中國中7年級較9年級的「霸凌者」、「被害者」提名人數較多,顯示7年級為霸凌行為及霸凌被害者的高危險群。林和男(2004)國中生校園暴行被害經驗與特性之研究-以台中縣為例,指出1.國中生被害經驗以捉弄、亂開玩笑、取笑、辱罵等言語攻擊為主。2.國中生較恐懼的校園暴行是人身的直接攻擊,其次是性猥褻,較為不怕的是財物方面的破壞。3.男性、高年級、來自失衡家庭、經常記過、經常被校外人士欺負的學生較容易受害。巫宜倫(2004)國中學生衝動性格、刺激尋求、生氣情緒與攻擊行為之研究,指出1.衝動性格、刺激尋求、生氣情緒分別對攻擊行為具有顯著的預測作用。2.男生比女生更具有專注性衝動傾向;女生在冒險尋求以及反社會抑制行為傾向高於男生;男生在生氣情緒的表現上,比女生更傾向於以向外生氣方式來發洩情緒;而男生較容易使用肢體或言語的攻擊行為方式。古乃先(2008)從個人、家庭與學校面向探討國中生的霸凌行為,指出1.霸凌行為中的「受害行為」則與性別、父母婚姻狀況、父母是否吵架、好友加害比率、好友受害比率等變項呈現顯著關係。2.父母應重視身教,懲罰子女時宜採理性溝通方式。3.對霸凌行為中的不同角色,亦即加害者、受害者、加害兼受害者,提供不同的輔導與介入措施。
綜觀以上多位學者的研究,可以得知家庭教育與性別因素對於霸凌行為有顯著相關。而在學校情境中,不同霸凌類型皆存在,只是老師或家長有無發現,甚至被霸凌者也有可能同時是霸凌者與旁觀者的角色。
伍、結語
零霸凌是家長、學生及師長共同的心願,但目前針對反霸凌僅是消極防堵,降低暴力行為的發生;教育部製作校園反暴力霸凌手冊之中也說明霸凌類型、預防方式以及介入霸凌處育輔導方式,雖提供教師指導方針,但實際面對教室中霸凌情境要來的複雜得多,因此教師們要先學會辨識霸凌並處理霸凌行為,除了顯性可見的肢體、口語霸凌模式外,隱性的操控人際關係模式殺傷力更強,因此期望教師盡可能達到預防性介入,避免造成更多傷害;再者善用同儕團體來處理霸凌行為,漣漪效應可能造成的影響不容小覷,也讓學生有自我成長的機會,幫助被霸凌者舒壓並提供人際支援,至於霸凌者教導他們正確運用能力提供正向情緒管理與問題解決方法,同時讓霸凌者有彌補過錯、負責的機會。至於家長方面則是先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用心傾聽孩子的聲音,感受孩子的想法和感覺,要用心聆聽和體會;孩子感受到家長的用心,自然會分享心裡話,而且可以讓孩子學會自由、正確的表達情緒,進而習得溝通與平衡進而轉化成自我肯定與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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