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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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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務會議決議週知----請指導教授鼓勵其指導學生參加並回報所辦與其論文相關研討會資料

Date:
2008 04 24

提案四 : 本所研一至二研究生自下學期起每學期至少要參加校內外兩場學術活動(演講、座談會、研討會等)由指導教授認證,請研究生每學期回報所辦參與活動名稱案,提請討論。

說明 : 1.依本所學位考試相關辦法規定,研二上學期才決定其指導教授,?因此研一同學尚無指導教授可認證其參與學術活動﹔

2.若是指導教授為校外老師是否願意幫忙認證

決議 : 由指導教授鼓勵其指導學生參加並回報所辦與其論文相關研討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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