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胡塞爾的現象學 2.海德格的存在哲學 3.高達美的詮釋學


高達美的詮釋學

Gadamer

 


 

一首詩的生命不是作者一個人所能維持住,也要讀者幫忙才行。讀者的想像與情感是生生不息的,一首詩的生命也是生生不息的,它並非是一成不變的。

                                           朱光潛<談美>  

 

壹、詮釋學與Gadamer

一、詮釋學:源起及其演進

詮釋學(hermeneutics)一詞源於希臘神話中的天使Hermes,他是天神宙斯的使者,負責傳遞宙斯的訊息,並「主動地詮釋」宙斯的意思。

詮釋學的發展歷史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指詮釋<聖經>的原則,認為詮釋聖經應該以原文為主,找尋其「隱藏的」意義。第二階段是指F.E.D.Schleiermacher1768-1834)的心理主義與W.Dilthey1833-1911)的歷史主義的詮釋學。他們共同的思想基礎是客觀主義,主張詮釋者應擺脫自己的偏見及其時代的限制,而進入被理解對象的那個時代及其設身處地的立場。第三個階段是指M.HeideggerGadamer的詮釋學。他們把詮釋學從方法論轉向本體論(ontology),從而使詮釋學成為一門真正的哲學理論。

二、Gadamer的生平

H.Gadamer1900-2002)出生於德國馬堡,就學於弗來堡大學;1923年拜HusserlHeidegger為師,受兩人影響甚大。Gadamer的學術生涯可分為三個時期:早期研究古希臘的政治和倫理思想,尤其著重於對柏拉圖思想系統性的闡釋。中期注重的是本體論,發展具有濃厚思辯色彩的哲學詮釋學體系。晚期則擺脫了學院式的純思辯色彩,將本體論用於現實社會的問題分析中,發展成一種實踐科學。

貳、<真理與方法>

        Gadamer最重要的作品是六十歲時發表的<真理與方法>一書。其認為,自然科學的方法,不論是培根的經驗歸納法,或是笛卡兒的演繹法,都會造成控制意識。方法論時代是科學氾濫和科學控制加劇的時代。方法並不能保證人們獲得真理。<真理與方法>一書包括三個部分,分別開創出藝術、歷史和語言這三條通往真理的「非方法」大道,藝術與歷史是人們理解世界的兩種模式,這兩種模式終將統一於語言之上。語言並不只是符號工具而已,它還具有表現世界,使世界得以繼續存在的作用。

        總之,科學的真理並不是普遍適用的,Gadamer的目的是要探尋一種超出科學方法論控制之外的對於真理的經驗。

        一、藝術中的歷史意識

藝術經驗是對立於科學經驗的,藝術經驗是一種人生在世的經驗,它的內容是人主觀認識的真理;科學經驗則是人通過方法,實行對客體乃至於對他人的控制。Gadamer批判康德強調「主觀審美標準」的審美觀,不能把藝術鑑賞活動看做是如康德所說的,只注意到事物表面質量的經驗活動,而無須對藝術進行「歷史的考察」,便可以賞析作品之美。故Gadamer強調藝術的「歷史意識性」。

Gadamer繼承了Heidegger的藝術觀,主張藝術是存在真理的一種顯現,也因此藝術的產生有一定的社會及思想背景,藝術自身也表現和描述此一背景。如果抽掉藝術中的道德因素,主體僅僅沈浸於其審美的愉悅之中時,則藝術就已經喪失其原始的生命力。

        二、藝術與遊戲

Gadamer希望藉由「遊戲」此一概念來揭示藝術作品的存在方式。整體而言,遊戲的主要特徵有三項:

第一,遊戲活動的主體性:遊戲活動的主體,並不是從事遊戲活動的人,而是遊戲活動本身。同樣的,藝術作品亦是在進入人的理解之中,在彼此的交互作用當中,才獲得其存在。

第二,遊戲是活動者的自我表現:即遊戲是活動者自身意願的表現。遊戲活動者經由玩味某種東西,或表現某種東西,而達成其特有的自我表現。同樣的,在主體理解活動中,藝術作品所表現的意義,其實便是主體所理解的內容。

第三、遊戲必須依賴於觀看者:遊戲本身是由遊戲者和觀看者所組成的整體,必須由觀看者去感受。對於觀看者而言,遊戲是在觀看者之中進行的。同樣,藝術作品的意義也是相對於觀看者而存在的,只有進入到觀看者的理解活動當中,藝術作品才真正的存在,對於作品真正意義的實現,觀看者具有積極的參與作用。

總之,Gadamer的遊戲概念展現出其藝術真理的三大目標:一是親除主觀性,清除「主/客」觀的二分。二是強調遊戲中自我的表現,是藝術作品存在方式。三是引入賞析作品時,參與真理的特性。

參、歷史

Gadamer確認了歷史性是人類存在的基本事實,精神科學所研究的,是人類歷史的各種流傳物,它們在經驗歷史中流傳,它們所傳遞的,是必須參與其中才能獲得的真理。他一反西方詮釋學追求把握文本作者原意的傳統,全面肯定理解過程中產生差異的合理性,推崇讀者對作品意義的參與,推崇作品在現時的意義,使得詮釋學理論向前一步的發展。

一、理解與方法的「非中立」

理解與傳統密切相關,理解不是某種活動,理解是一種發生,是一種遭遇,一個事件;理解比方法更為基本,使用方法必然在理解之後。以為方法能與個人主體抽離,成為具有「中立性」的工具,是錯誤的假設前提,因為歷史間距是不可克服的。成見就是理解真理的先決的條件,故而源自個人的歷史成見,不可能完全消除。在Gadamer看來,成見並不是一件壞事,它是瞭解新事物必須的前理解。

        二、前概念與傳統

Gadamer承繼了Heidegger關於理解的「前結構」概念,認為我們之所以能夠理解一篇作品(或事物、境遇)並非是以一種「空虛意識」面對當下;相反,我們我們早已具有一種面對境遇的意向、一個既定的視見方式和某些觀念上的前概念。惟有透過當下的意識,我們才可能觀察、理解歷史

依照Gadamer此觀點,傳統並不是與我們對立之物。事實上,我們是存在於傳統之中。傳統是十分透明的媒介,正如魚不能察覺水一般。

        三、成見與視域

啟蒙運動後,西方理性主義者多認為「成見」(prejudice)是一種和理性對立的力量。Gadamer一反眾議,以正面方式,說明成見是人的歷史存在狀態,它與歷史相互交織,成為理解的基本「視域」(horizon)。「視域」一詞的字義是「地平線」,其涵意為:個人必須在其歷史的存在中,展開理解活動。由歷史所形成的「地平線」,決定了一個人的理解視野。

Gadamer認為重新肯定「權威」和「歷史」,是詮釋學的基本出發點。理性與傳統,並不是相互對立的力量;理性只有以傳統力量作為中介,才能發揮作用,更積極地說,傳統反而會為認識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多種的可能性。

        四、視域融合與文化創造

當讀者帶著自己的歷史「視域」去理解某種歷史作品時,兩種不同的歷史「視域」必然會產生一種「張力」(tension)。讀者必須擺脫由作品自身歷史存在所產生的「成見」,但又不能以自己的「成見」任意曲解其理解的對象。只有在解釋者的「成見」和被解釋者的「內容」融合在一起,並產生出意義時,才會出現真正的「理解」。這種過程,Gadamer稱之為「視域融合」(fusion of horizons)。

惟有在人以不同態度對傳統進行「過濾」後,才有可能創造出新的文化產物,這就是歷史真正的價值所在。

肆、語言與詮釋學

        Gadamer看來,「語言」這種工具是持續不斷地生活著,並發生作用的因素,也是人們與「現在」保持聯繫的中介物,惟有通過語言這種不斷更新的活生生的中介物,我們才能領會和認識歷史與藝術品。

        一、語言與存在

藝術和歷史(本身、流傳物與開放性)一樣,其最終表現方式為語言。因此,Gadamer的轉向語言,是一種本體論意義的轉向,即語言是理解的模式,也就是人存在的本質與模式,惟有生活在語言中的人,才是生活在真理之中。相反地,科學所抱持的理想,是要標示精確明晰的概念,所以科學把「言詞」轉變成為「符號」,就剝奪了「言詞」的原始力量,使它們僅僅成為一種工具或標示者。

        二、語言與生活世界

語言揭示出生活世界:世界與環境不同,語言創造了人可能擁有的世界。人只有一個生活世界,此一世界是由傳統流傳物、文本等文化遺產所構成。語言具有向人揭示世界的開放能力。「誰擁有語言,誰就擁有世界」,由此亦可看出,其實Gadamer所想要維護的,是具有內在性之思想與觀念的文化,而不是由現代科學所支撐起來的外在文明。

伍、總結:詮釋學的改頭換面-本體論與辯證「法」的加持

        一、本體論的詮釋學

Gadamer的詮釋學把「理解」和「解釋」看做是人類在現實生活中從事世界之活動的「總經驗」。這種「總經驗」共同的精神基礎,就是「人的最基本感受」。哲學詮釋學的任務就是向這種感受回歸與靠攏,以便在人的內心深處,形成精神活動的彈性結構,把過去、現在和將來的許多種可能性,組合成既具有延續性、又具有超時空性的一種「場域」,供人們精神力量任意馳騁。

        二、辯證法的詮釋學

Gadamer進一步將Heidegger理解的存有學發展成一種辯證的詮釋學,效法古希臘人,把思維看做是存在本身的一部分,他們所做的是是一種辯證的考察,並嘗試讓那些被理解的東西來引導自己。知識是他們參與其中的某物,而不是後天獲得的財產,甚至是讓知識來佔有自己。古希臘人的這種方法,是截然不同於現代人希望以「主/客」對立的思考模式建立確定性知識的限制。

Gadamer認為,真理之所以會被發現,並不是透過「方法」,而是透過「辯證」。惟有以不斷地提問作為回應事物的方式,才能趨近所要探究的事物。在此,必須指出Gadamer的辯證詮釋學與Hegel的辯證法,兩者之間的不同之處,在於Gadamer的辯證並不是建立在自我意識上,而是以語言學和存有學作為基礎,立基於人類在世存有的語言性上。這不是一種提升「正/反」命題的辯證法;它是一個人「自我」視域和「傳統」視域之間的一種辯證,Gadamer其辯證的詮釋學是以Heidegger後期思想中的存在結構以及理解的前結構為基礎,辯證的目的是一種現象學式的-讓遭遇到的存在者開顯事物自身。

  總而言之,Gadamer的詮釋學提出了一種新的客觀性:他發展出一種提問的立場,超越「主/客」對立的圖式。在提問中開顯出的東西,並不是主體性的一種投射;它在呈現自身的同時,也影響並牽動著我們的理解。Gadamer認為,無論是在科學中,還是在人文學中,甚至在日常生活中,理解總是一種歷史性的、辯證性的和語言性的事件。理解的要件不是操縱和控制,而是參與和開放;理解並非知識,而是經驗;並非方法論,而是辯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