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權力Cyber power
南華出版所研究生
王仟雅 顏君蓉 楊忠憲
目 錄
導論
第一章 網際空間與權力
第二章 虛擬個人與網際權力
第三章 虛擬社會與網際權力
第四章 虛擬想像與網際權力
導 論
現實社會當中,權力幾乎無所不在。舉凡禮貌性的問候、紅綠燈的遵守、開會的討論議程與商業的交易模式,都隱藏著許許多多日用而不自知的權力規範(論述)。而談到「權力」(Power)時,一般人雖然表面斥之,卻心嚮往之;一方面藉由權力的施展,完成工作上的托付與責任;另一方面也藉由獲得權力,以滿足虛榮心或達到某種程度的自我實現。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權力」一詞在很多場合使用,通常負面意義大於正面意義,儘管很多人會聯想到「金錢」、「政治」、「法律」與「權力」的關係,但若是繼續追問下去,也很難具體描繪出「權力」的本質或是給予「權力」一完整的定義。
第一章 網路空間與權力
此書中的觀點,分成三個面象,即韋伯的「權力乃所有」、巴恩斯的「權力乃社會秩序」與傅柯的「權力乃統治」之說,先對「網路空間」的「權力」運作模式作基礎性的理論介紹,並依照Jordon對網際權力(Cyberpower)的定義,粗略分為個人、社會與想像三個層次,並從中導入「網際權力」的主要概念與延伸議題。
Tim Jordon對網際權力(Cyberpower)的定義為:網際權力是在網際空間以及網際網路上建構文化與政治的權力形式。
它由三個相關領域組成:個人、社會與想像。
「個人」的網際權力由化身、虛擬階層及資訊空間組成,然後導致網際政治活動。權力在這裡就像個人所有物一樣。
「社會」的網際權力是由科技權力螺旋與資訊流空間構建而成,然後產生虛擬菁英。權力在這裡乃為統治形式。
構成虛擬「想像」的理想國及地獄國組成想像的網際權力。
權力在這裡是社會秩序的構成要素。需要所有這三個領域來整體描繪網際權力,而且沒有一個勝過另一個。廣義來說,「權力」(Power)包括了所有文化、政治與經濟層面,甚至建構了這些層面。也因此,若想挖掘網際空間的「權力」奧秘,一窺其中究竟,就必須透過對網際空間的文化、政治與經濟位置,以找出其中的社會結果與所代表的意義。由於網路同時跨足現實與虛擬空間,在虛擬空間當中,網路是以一種模擬真實的「虛擬真實」(Virtuality)而存在,「所有社會在其政治、科技與文化上都形成一種模式。虛擬社會的政治、科技與文化模式在本質上息息相關,以至於我們幾乎無法辨認」。
早期社會學家對「權力」一詞有諸多論述,其中又以韋伯、巴恩斯與傅柯的討論很適合放在網路空間中比對參照。Jordon尤其認同傅柯把權力當成一種會依情境而改變的策略理論;如此一來,「權力」在個人層次上,可以是韋伯所主張的:權力是一項所有物,並讓個人可以透過虛擬化身(Avatar)來施展權力;「權力」也可以在虛擬想像的驅使之下,塑造出某種大家共同遵守的社會秩序,這也是巴恩斯所強調的重點:權力是社會秩序。儘管三人的學說內容常有矛盾與衝突發生,如傅柯從權力是一種關係的統治角度,否定了韋伯所認定的權力是一種所有物的說法,卻無損於「權力」在本質上的意義,且事實上,權力根本無能從本質上去描繪,只能透過不同人的不同觀察與感受,所以三位社會學家所提出的論點,都能在某種程度上,反映出權力的面貌。
補充一點說明的是,雖然我們常說「網路空間」是一個虛擬的世界,但是當我們討論網際空間時,卻不能忽略現實世界與虛擬世界之間的牽連、排斥或是結合。就抽象的意義而言,「網際空間」指的是吉布生網際空間(Gibsonian cyberspace),也就是無體的意識所換化而成的資訊流空間,在吉布生網際空間中,「網際空間提供權力給能夠在網際空間操弄資訊的人,不管它們是仰賴專家性的個人駭客,還是依賴公司組織的大型機構」。相對於吉布生網際空間的虛擬幻想,巴洛維恩網際空間(Barlovian cyberspace)則視「網路空間」為現實世界的電腦所創造出來的空間,「這個空間可以被理解為,在人們說電話時進入的一個龐大複雜之空間」。
網際空間已經被概念化,就如同一個網、母體(matrix)、後設結構(metaverse),而且一般來說,就像一塊資訊建構而成的地方。網際空間之地就像一塊非地方(non-place),因為實體上分離的人們就是能夠在那裡相遇,而且它在網際叛客小說中具體化。¡K網際叛客小而用熟悉的空間發展精緻的隱喻與類比語言,開始教導我們網際空間作為一塊地方的可能意義。
不過Jordon認為,隨著「人機體」(cyborg)的技術逐漸成熟與精密化,人體與機器體的隔閡與介面將逐漸消融並結合,真正存在的網際空間會朝著吉布生網際空間的單純目標邁進,屆時,當人類知識總和的未來被圖像式地組織起來,人類將「不理會他們的身體,像非實體意識或用新型可選式的程式身體,再其中飛行或移動」。
第二章 虛擬個人與網際權力
ordon認為:「認同流動性、階層革新,與資訊空間將網際權力建構成個人的所有物,即個人能夠使用此三者提供的不同能力隨意行使」。而這三點又可分別從「化身」(Avatar)、「虛擬階層」(Virtual hierarchies)與「資訊空間」(Information space)的基本概念來思索。
首先,化身是「某人使用巴洛維斯網際空間創造出來的一個穩定認同」,「一個人的化身可能建構自其線上寫作風格、重複使用一個名字或自述,或是起於任何其他虛擬可能性」,而且通常一個人會創造出一個以上的化身。其次,虛擬階層是指網路空間當中,不同基礎所產生的一種階層組織,通常一個人的「線上階層必須從線上生活的特殊性建構而成,例如某人在新聞群組中的寫作風格,或是他們的軟體在泥巴(MUD)中製碼的力量」,此外,虛擬階層通常是反階層所造成的權力重佈。最後,資訊空間則直接點出網路是由資訊所構成的,且在兩層次上為真:「第一,大部分是軟體形式的資訊交換創造了網際空間;第二,虛擬生活的產生是透過化身的資訊交換,包括物件與使用網際空間方法的資訊」。
我們常誤以為在網路空間裡面就沒有有性別、種族、或其他離線認同的主要構成要素,事實上,網路只是透過資訊組成的特質,提供了人們另一個可以恣意幻化身分的空間,並與離線的生活產生微妙的連結。藉由認同流動性、階層革新,與資訊空間的個人權力發揮,讓人們對權力產生一種意識,同時也是「化身能用來贊成或反對另一個化身的所有物」。
不過,認同與化身之間的關係,並非想像中的簡單,Jordon指出:離線與線上人格有一個複雜的關係,這讓許多人相信,有時候離線與線上會結合為一,但是有時候也能讓它們沒有任何關聯性。相反的錯誤會是,過於簡單的全面認同與化身連結性,假設認同最後會跳脫化身並捨棄之。認同與化身之間有三大張力:似乎立刻界定化身為錯誤表達認同的證據、讓連結得以延伸至爆裂點的資源,以及慢慢損毀化身或認同分離或相結的互動宣稱。人格是透過異於離線的線上資源建構而成¡K線上角色是透過許多代替離線記號(代表自己的記號)的標記來建構與判斷:地址、頭銜、簽名檔、自我描繪與風格。
再者,之前也提過「網路空間」並非單純的想像空間,而就網路所能跨足的個人權力範圍並引發的政治活動影響來看,Jordon認為「主要的網際政治活動議題圍繞著四個廣大部分:言論自由、隱私、加密,與智慧財產權」,其中的「著作權」不是被理解成資訊的自由,就是被視為是一種限制,與資訊的差異在於:「資訊是網際空間權力的基本來源,而著作權關心的便是在一個能快速、便宜、輕易、與不斷複製的世界中,資訊付費問題」。
以上簡單地從個人觀點出發,檢視網路權力的特殊形態,並提供跨越網際空間近用與個人權力的兩面線索,指明認同與化身之間的複雜互動,初步地完成了網際權力在網際空間個人層次上的分析。
第三章 虛擬社會與網際權力
從社會的層次出發,將個人放到更大的社會情境當中,這樣的權力關係反映了巴恩斯與傅柯的立論。Jordon認為:
此二者將權力看成人們之間的關係,是個人的情境化,而非個人使用的一項所有物。個人在這權力循環中行動,但在這之上,單獨的個人並不能控制它,因為那次於負載價值的人類創造活動,就像物品之科技中國盒子內的中國盒子,在網際空間創造一個龐大的架構。這個架構由所有技術構成,所有個人與所有科技人工製品即活人間的關係構成了科技權力。沒有人奢望控制或指引這張龐大權力網,就算每個在裡面的人都覺得他們在控制或指引著部份的它。網際空間的主體屬於科技權力,這種意識既建構成具創造力的、渴望的個人,也被指導成具責任與順從的個人。
這段話裡頭,包含了幾個討論的重點與情境脈絡:一是網路空間的社群特性,即虛擬社群(Virtual community);二是科技權力(Technopower)主導了網路空間的權力運作;三是無人能控制的資訊超載(Information overload)現象因而導致了科技權力螺旋(Technopower spiral)的權力模式;四是繼之而起的網路虛擬菁英(Virtual elite)。
首先,「當許多使用者創造一再回到相同資訊空間的化身時,社群便崛起於網際空間。個人可能發現他們在網際空間不再是單獨一人,而是與許多其他穩定的化身發展關係,並成為虛擬社群的一部分」。一般來講,虛擬社群存在有許多不同的類型,從新聞群組討論,到具有離線社會關係虛擬想像的泥巴,都可視為是虛擬社群的組成形態。而在虛擬社群當中,最重要統治權力就是科技權力。
Jordon指出:「科技權力對虛擬生活而言特別重要,因為網際空間只因其科技而存在」。所謂的科技權力乃是「科技使用者在一個無生命的、反社會「物」(thing)之技術操作,與依照活的、社會「價值」的技術操控之間,所感受到的持續性擺動。」之所以會造成科技權力主導網路空間的主要原因,除了網路本身是科技的產物之外,網路空間爆炸的資訊,也是導致人們必須依賴更有效率的科技工具來處理資訊的間接因素,並更進一步的造成科技螺旋的現象,興起一批操控網路空間的虛擬菁英。
由此可知,比起巴恩斯來說,傅柯所強調的統治是權力網絡的必然結果,更符合網路空間科技權力的本質。
「這並不是說巴恩斯的論述不見統治,而是再尋求社會秩序基礎時,巴恩斯提供社會秩序存在問題的答案,而傅柯則是攻擊不平等秩序的問題。這兩種權力分析有相關時,在這個階段上,傅柯將權力視為統治與菁英的形成,這種較赤裸的想像與網際空間科技權力的本質較為相近」。
資訊超載會發生在兩方面:第一,就是資訊太多而無法吸收。第二,資訊組織太差,以至於不可能發現特定資訊。
首先,資訊超載是一個進入網際空間的自發性結果;資訊世界就是資訊過多的世界。第二,一般都用新科技工具的引進來處理資訊超載問題,新科技工具既管理資訊,也在使用者與資訊之間設下一個更遠的科技距離。第三,新科技工具只是在一段時間的變化之後,又將使用者推回到第一個步驟,因為又出現新的資訊超載。這個螺旋就這樣繞圈子,繼續在使用者與其尋找的資訊之間,不斷地安置更多技術,宣稱要讓資訊更易於收集,但卻總是生產太多資訊。雖然人們可以因為太多資訊而麻木,但事實卻並飛如此;而總是會相信在不遠的地方,用一些新技術,我們最後就會能夠主宰這個資訊世界,而且真正知道我們想要什麼,我們何時想要。創造出一種抽象無盡的虛擬資訊渴望,但卻從未能獲得滿足。
在此,就社會層次而言,我們幾乎可說,網路空間的主體就是科技權力螺旋,而這些權力的組成份子就是網路虛擬菁英:
在這螺旋之中,對無盡資訊量需求的增加產生新的科技工具,然後在接續產生改進這些工具的更進一組需求,導致新的工具等等,在這個螺旋的每個交纏與轉合中,特別的價值賦予那些包含在軟體中選擇的活力。對大部分使用者而言,這包含在內的價值並非社會或人類之價值,而是某些物件工具的固有能力。然後這些固有能力事先決定網際空間社會生活的可能形態,而且這些能力只開放那些最具有工具智識或老手。就算網際網路變得更易使用,逐漸成為小孩的遊戲,但個人行動的情境卻逐漸在科技菁英的控制之下來臨。
以上兩節,分別從個人與社會層次,剖析網路空間的權分佈與作模式。
第四章 虛擬想像與網際權力
如果說,網路的本質是科技的,網路的權力是來自於對科技的操控,那究竟人類扮演什麼樣的推動角色?又為何人類願意加入這樣的權力網路當中?如果網路不是透過科技滿足了人類的某些慾望,科技的權力根本無從施展而起,至少在人類與機迄的藉線尚未完全泯滅之前,人類還是掌握科技的真正主宰。
再繼續追問下去,人類真正透過網路符碼所轉換而成的資訊動力是什麼?一言以蔽之,就是理想的追求與欲望的滿足,而在網路空間,靠的就是參與者的集體想像(Collective imagination)與自我解放,不過,由於釋放的能量是如此的龐大,是如此的赤裸與毫無保留,以至於人們在網路空間幾乎無所遁形,它同時是人類的天堂,也是人類的地獄,它有良善的一面,也有罪惡的一面,我們利用資訊的同時,也成為資訊的一部分而受到利用,如果隱私權無法受到保護時,甚至可能是全面性的監控。
Jordon就很巧妙地利用虛擬想像(Virtual imaginary)的概念,來捕捉類網路空間這種有眾人共同遵循的規範與一致性的前進目標,彷彿一種虛擬的真實呈現:
就當許多國家的集體想像驅使他們去尋求他們的宿命,證明或其他事物,網際空間的集體想像也驅使人們去主張、實行、設計、奮鬥並最後創造不同的網際空間。想像的重要性不在於它們與真實的關係,也不在於它們的夢想與夢魘是否能夠製成真的意念,而是以這種集體持有幻想的方式將人們聯繫起來成為社群,並同時驅使他們去嘗試瞭解他們的夢想。
當其效果是建立社群並激發忠誠度、歸屬感以及目前的努力工作時,這誘惑便是將想像當成未來的模式或藍圖。網際空間的想像做所有這些事,並且再這麼做的時候建立起透過虛擬之地運行的第三種權力循環。想像將虛擬社會秩序綁在一起。想像創造了虛擬社群的可能性。
虛擬想像就是網際空間的集體想像。「兩個極端建構出虛擬想像,一端是不朽與天堂式網際主人的理想國,另一端則完全監控與完美社會控制的地獄國。虛擬想像通常幾乎為真,因為實現虛擬理想國或地獄國的所需技術通常都已齊備」。
我們之前強調,網路的權力是來自於對科技的操控,但這並不表示網路是科技決定論,「雖然它明白辨識出那正在萌芽的菁英力量,它也不預言賦予個人權力的自由主義理想,雖然它讓網際空間個人權力之持續創造清楚了起來。網際權力點出這些由美夢與夢魘驅動的持續過程。再檢視網際權力之時,我們必須常常意識到那界定虛擬生活、菁英及夢想的戰爭轟鳴與複雜衝突」。我們在第一章第一節就開宗明義地說道:網際權力是在網際空間以及網際網路上建構文化與政治的權力形式,也就是說,網路的運作,比起科技來說,更具有社會性格。王佳煌在〈資訊科技與監視宇宙〉就曾經指出:「監視宇宙不是技術決定論,不是認為資訊科技造成監視宇宙,而是認為資訊科技與現代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結合,構成完整的監視宇宙」。
對照Jordon所提出的地獄國(Dystopia)概念,王佳煌的監視宇宙(Surveillance universe)更清楚地從國家監視、生產監視、消費監視與混沌監視四方面,描繪出網路黑暗面的社會性格:
在國家監視方面,個人識別碼及相關資料、號碼便於現代國家統治管理,卻在人的活聲聲主體之外,創造一個異化的數位客體。根據這個系統,人的主體價值不在於他屬於某個社區或團體,而是他是否能夠拿出某種號碼或證件,證明他的身分。不管是在先進國家,還是後進國家,法律與政策都不足以完全保障資料主體的資料安全。
在生產監視方面,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監視告訴我們,資本家對勞工的監視乃是資本主義生產組織運作邏輯必然的結果,資訊科技指示加強資本家與管理階層的監督與控制能力。在生產監視方面,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監視告訴我們,資本家對勞工的監視乃是資本主義生產組織運作邏輯必然的結果,資訊科技指示加強資本家與管理階層的監督與控制能力。在消費監視方面,不論是透過網際網路、資料庫,還是其他資訊科技,我們所有的消費行為都在洩密、傳遞我們的資訊。有時候這種洩密是自願的,有時是不知不覺的。最後,只要是網際網路上的活動,任何一個上網動作都會紀錄下來,不管人們願意不願意或之不知道。這種監視也很難找到一個制度化或集體的行動者,令人防不勝防。
網路權力的面象固然很多,但從社會學的角度切入,卻能提供給我們一個清楚易懂的圖象,讓我們不至於深陷於無形的網路權力當中而迷失自我,反而能結而現實生活的脈絡,借用既有的學說來檢視網路空間的權力面貌,並挖掘一些有意義的問題來重新思考。
以上章節簡單地摘要Tim Jordon《網際權力:網際空間與網際網路的文化政治》的重要論述,從個人、社會與想像三層次對網路權力作初步地探討。
網路民主
一、淺談網路民主
網際網路改變了許多人以往的閱聽模式,由被動的接收變為主動的選擇。仔細想想,還真的是如此呢!以前人們總是坐在電視機前,接收著螢光幕上所傳達出來的訊息,可能是推銷某產品的廣告,可能是某些我們不喜歡的訊息,也有可能是一些政策性的宣言,這些訊息的傳送,是不管我們的喜惡就強迫我們要接收。當然,身為觀眾的我們,手中所握著的遙控器就是我們的武器,讓我們在各個頻道間遊走,遇到不喜歡的節目或資訊,按一下按鈕,就可以進入另外一個頻道當中。但是情況並不會因為進入另一個頻道而有所改變,我們依然被強迫接收某些訊息,只是頻道不同罷了。報章雜誌與廣播等傳播媒體,也是有著相同的情況發生。媒體控制著人民「知」的權利,替人們決定他們該知道些什麼,影響著人們的想法。但是現在,連上網路之後,所有的訊息選擇權都操之在網友自己的身上,網友們在網路上可以享受到那種傳統媒體無法給予的自由,那種看自己想看的、做自己想做的,不會被打擾的感覺。
當然,網際網路不只改變了我們的閱聽習慣,也改變了人民對政治的態度。許多人原本對於政治議題已有一定程度的關心,但是卻苦無管道來抒發自己的意見,網路恰好給予他們一個發表和參與的空間。原本因資本、紙張、油墨、或頻道之無法取得而產生的侷限,再也不能將那些關係較差或力量較弱的意見給過濾掉了。網路也能讓那些害羞、畏縮或不願意透漏自己姓名的人,不需要在公開場合便可充分的表達自己的意見,使得那些比較沉默害羞的人,也有被聽到的機會。除了提供一個發表言論的園地之外,一些網站所舉辦的針對議題、時事如虛擬投票等活動,新奇又有趣,再加上網際網路的即時性和互動性,因此吸引了一些原本對政治較不關心的網路族群,並且掠過中間的代議士們,讓人民可以免去層層關卡,直接和政治領導者對談,也讓政府高層可以直接傾聽人民的聲音。
曾任柯林頓幕僚多年的摩利思(Dick Morris)認為,透過網路那種即時互動、直接溝通的特性,將會把政治權力重新交回人民的手中,向湯瑪斯•傑佛遜所提倡的直接民主邁進。當越來越多的人民在網路上聚集,對某一政治人物或某一時事議題發表言論或者表態時,其對現實政治的影響力也就越來越大,那些政治人物和政策執行者也就不得不對這樣的一股網路上的力量加以重視。如此一來,那些曾被人民賦予厚望卻整日沉迷於權力、金錢等利益輸送關係中的代議士們也就無存在的必要了。但是,那些舊有的權力擁有者是不會輕易讓步的,再加上一些極權的統治者,他們會給予網路民主一定程度的打壓、否定和忽視,甚至對網際網路這個媒介加以設限,例如在中國大陸,目前只有少數的人可以上網,政府當局會把網路的使用者關進監獄,而那些少數可以使用網路者對外連線一定要透過北京或上海,此舉方便北京政府對網路使用者的言行做一控管,以防止西方民主思想透過網路傳進中國大陸。但是,當網路已成為全球所趨之際,北京當局還能如此限制人民的權力多久呢?當中國大陸上網的人口越來越多時,他們在網路上的投票或發言,可能會影響到政策的制定,甚至是權力上的根本轉移。
透過網路,使監督政府的權力重新回到人民的手中,讓人民自己決定自己所要的政策與建設,因為他們才真正知道自己的切身所需,如此的制度與建設才能達到符合現實的需要。而政府則回到扮演著一個執行者的角色,忠實的實現人民所託,政府機關不再是球員兼裁判,可以好好的打場好球了。這樣的一種政治上的民主,達到了人民可以即時、直接的與政府高層互動,並且免掉了中間那一層代議制度玩弄選民對他們的信任於股掌之間,忽略或者是誤傳民意的機會。
但是這樣的直接民主真的是集完美於一身嗎?其實並不盡然,凡事都是有其光明面與黑暗面的,就較悲觀的角度而言,雖然新技術將增加民眾取得資訊的機會,但是網路資訊的取得僅使相對少數的選民獲益。由於大多數的人缺乏電腦知能或必要的設備,無法進入網路世界,因此,許多選民並未得到更多候選人和政府的資訊。除了促進更具充分資訊的選舉團和擴大公民參與,新技術主要將使有組織的團體更具力量以及進一步分裂選舉團。此外,對政治人物而言,雖然立即的民意反映可以建構精確的民意取向,意謂民意代表對選區選民立法承諾的緊密結合,但政黨之間逐漸成熟的意見協調,可能更為艱難。換言之,政治(府)僵局極易形成。因此,網路技術的推廣,是否人人都會上網;連網設備的普及率,是否人人都能上網,是網路民主能否實現的條件之一,若網路上的使用人數無法達到一定的比例,網路僅是少數人能使用的工具,那麼,網民的意見便無法代表大多數人民的意見,要利用網路來達到民主,無非是緣木求魚般的不可能。
除了技術、設備層面的條件之外,網路上所發表的言論或各個網站所舉辦的各式虛擬投票,是否會被有心人士給拿來濫用欺騙人民,淪為政客們爭權奪利的最佳武器,或者是網站被駭客給入侵了,更改了虛擬選舉的票數,影響了最後的結果,最後得利的並非人民,而是派出駭客的某個利益團體或國家。甚至,有些網站其設站之初早已居心不良,網站主持人掌控著投票的內容和選項,利用一些設計問卷的技巧,網站主持人可以非常容易的誘導著人民選舉出其所預設好的答案,而達到其目的。另外,有些具有特殊政治背景的網站,會進入其網站的多是和網站具有相同政治傾向的網友們,以台灣在民國89年的總統大選為例,支持陳水扁的網友們多數會在民進黨或其他挺扁色彩濃厚的網站中出現,相同的,連戰和宋楚瑜的支持者們也會在各自的陣營中出沒,而在各陣營當中的虛擬投票結果,都是其陣營所支持的候選人出線。經由上述幾項,由此我們可知,在不客觀的環境下,一群不客觀的人回答著不客觀的問題,所得出來的結果和意見,若在經過別有居心的專家權威做出不客觀的解釋,最後會客觀嗎?這樣還是民主嗎?
雖然網路民主這條路上仍有許多的困難與險阻,仍有許多的大石頭等著被搬開,更要面對傳統主流媒體毫不留情的攻擊,但這些威脅都不會阻礙迅速崛起的網路形成新型態的民主。事實上,沒有人可以否定此種由選民利用科技表達意見的管道。筆者相信,透過網路民主,將使政府與人民更加的貼近,但是之前所使用的代議制度並不會因為網路所帶來的民主而消失,因為我們終究還是會害怕,還是會質疑,到底科技可以實現真正的民主,讓多數人民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或是從另一個面向,掌握科技的人,可以更容易洗腦,控制更多人的思想?也許將來人人皆上網時,代議制度與網路型態的直接民主會有一場熱戰,但最後代議制度與網路民主兩者之間中會取得一個平衡,兩者和諧的並存著,形成一種互補的狀態,讓未來的政治變得更美好。
當我們在討論網際網路對現實世界的政治民主所造成的影響時,我們是站在一種認為網際網路是充分的自由與平等的前提之下的。到處都有網際網路,只要連上網,即可打破目前在地理上及其他各種疆界上所受到的阻礙。因為網際網路是可以跨國界的,它全然不費吹灰之力即可橫越海洋、高山、疆界和意識型態。網際網路給予了社會大眾一個自由遨遊、不受拘束的空間,每個人都可以自在的依其喜好表達意見,進行網路溝通行為。一般人都認定網路上沒有國界,在一個國家中受拘束的行為,人們總可以逃到網中,得到另一種意見的發抒與欲望的滿足。雖然某些極權國家如中國大陸曾企圖控制,但只要電腦和電話足夠普及,則沒有任何的極權政權可以控制人民上網。
雖說網際網路是一個虛擬的空間,但其對真實世界所帶來的影響實在是不容小覷,小則影響使用者之心理和思考層面,大至影響到國家政治甚至全球間的國際關係。因此,這樣一個看不見、摸不著卻已和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甚至有朝一日大家可能會生活在其中的虛擬空間,現在已成為兵家必爭之地了。每個國家都想在網際網路這片處女地上取得一席之地,擁有控制和管理的權力,但這個空間既是虛擬的,就無法像土地一樣的被劃分,也無法像物品一樣的被明確界定誰是它的擁有者。因此,當管制的力量面對網際網路時,往往就顯得相當無力,即使如同中共或星加坡等對網際網路管制較強的國家,也只是在代理人伺服器上,管好國內這一端,出了國境,管制就不管用了。國界,代表著一種管制的範圍;國家,代表著獨佔權力使用以及行政管制的唯一合法機構。然而,在網路空間中,國界在那裡?國家又在那裡呢?
如上所述,網際網路能跨越過地理的疆界,而網友們在網路中的活動也是跨國界的,這些跨越地理限制、國家區隔的人們,因為相同的興趣,或者是共同的話題而聚集在一起,我們不得不承認,網際網路對於民主的推動,有其正面的價值和意義,但是,既然它是跨國界的,因此也就很難避免的會出現那種以網路人自居,在網路上對各個國家的政治相關議題發表言論,若是出自好意關心也就罷了,若是大肆批評、散播不實言論,嚴重者將會使一個國家的政局發生不穩定、民心浮動的狀況。又,若有一天,當網路上的虛擬投票結果足以影響到真實的國家政策時,我們需要了解,到底是哪些人對於這樣的議題表態?他們都是這個國家的人民嗎?若不是的話,那麼非此國的國民對於此國的問題是否具有投票表態的權力呢?當我們在提倡網路民主的同時,對於此類的問題也是不容忽視的。
事實上,網際網路和各個民族國家之間的關係是非常矛盾的。因為,網際網路是依託著各個民族國家的資訊建設和投資而增強其含攝力,但它將侵蝕既有的民族國家的權力基礎、法律規範和價值體系。在未來,民族國家或跨國力量的合作與這個作為網路族的宿主的網際網路的既聯合又鬥爭的關係,將會制約影響人們的生活。在民族國家此種對網際網路又愛又怕的心理之下,各國之間除了競相發展自己的資訊科技,希望能在網際網路中有較其他國家更大的優勢外,更有著跨國性的國際協議,共同打擊網際網路上的非法行為和一些危急國家權力的事項。
所以如前所述,筆者認為,網際網路將會帶來民主,甚至有可能達到部份的直接民主,但是,施行已久的代議制度並不會因此而消失,它將會在未來和網路民主一同扮演著相輔相成的角色。
二、從網路民主到虛擬國家
一般來說,我們對於「國家」的共同定義是具有土地、人民、政府和主權這四個要素,才能稱之為國家。當年猶太人要重建祖國時,他們有人民、有政府、有主權,就是少了一塊可以讓他們在上面聚集、行使主權的土地,直到1948年,猶太人在巴勒斯坦地區擁有了一塊土地,以色列才得以正式建國。對國家來說,這四個要素可是缺一不可,同等重要。
時至今日,網際網路的出現,不僅僅改變了我們的日常生活習慣,也使得一些我們早已視為理所當然的價值觀、制度甚至是理論定義,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和翻轉。而「國家」所應具備的這四個基本要素,也將在網際網路所開拓出來的虛擬空間中,被拿出來重新檢視一番。
「虛擬國家」在網路上的誕生,讓許多人,包括筆者自己都以為,這些所謂的「虛擬國家」只不過是一些大搞噱頭的虛擬社群罷了,沒有什麼特別之處,即使這些虛擬的國家中擁有其自己的國家制度,分權方式等等,也就像是一群人聚在網路上玩辦家家酒一般,絲毫不具備有任何形成國家的可能,「國家」這兩個字,只不過恰好是他們網站或社群的名稱罷了,沒有任何意義的。
再深入一點,讓我們進入「虛擬國家」網站(http://members.tripod.com/rittergeist/),這裡列有約100個國家,從虛構的國家、城鎮到分區獨立的行政區域皆詳細羅列。在虛擬國家的網站裡,從辦護照、市民權、設立公司、申請大學學位、發行公債、郵票等,項目包羅萬象,應有盡有。大部份的虛擬國家都像辦家家酒一般的新奇有趣,但是其中也有如名叫「埃南基歐」的虛擬國家,它就是位於日本和夏威夷中間,屬於美國領土的威克島。此島想從美國的手中獨立卻無法受到美國政府的承認,於是轉而尋求網際網路的協助,成立了「埃南基歐」這個虛擬國家,甚至在網路上發行「埃南基歐」的公債,對真實的威克島進行建設,為以後的獨立做準備。
讓我們來看看「埃南基歐」這個虛擬國家,用之前我們所提到的四個要素:土地、人民、政府、主權來檢視它。「埃南基歐」在真實世界所擁有的土地就是威克島,居住在島上並認同「埃南基歐」的人民也有了,當然,「埃南基歐」也具備了政府與主權這兩個要素,若不具備政府與主權,他們要如何發行公債並且建設威克島呢?
「埃南基歐」擁有了成為國家的四要素,若有其它的國家願意承認「埃南基歐」是一個國家,那麼「埃南基歐」這個虛擬國家是否就成為真實了呢?
另一個虛擬國家的例子,是「虛擬南斯拉夫」。南斯拉夫人民在1991年失去了他們的國家,於是他們在網路上建立了一個虛擬國家,提供舊南斯拉夫人民在網路上一個像家的空間,其中的權利和義務是開放給每個人的。不論網友是何種國籍,只要是認同南斯拉夫的人,都歡迎加入這個虛擬國家,成為其中的公民。當申請加入的公民人數達到五百萬人時,「虛擬南斯拉夫」將會向聯合國提出申請,要求地球上某一塊20公尺見方的土地成立國家。
在「虛擬南斯拉夫」這個虛擬國家中,人民的來源、政府、主權都不成問題,唯一需要解決的是土地的問題,如果他們想使這個虛擬國家成真的話。「虛擬南斯拉夫」所遭遇的問題和之前的以色列相同,都是缺少土地,土地真的是形成一個國家的必要因素嗎?當網路民主步上軌道,政府機構部門達到完全的電子化之後,真實世界中的國家將如同虛擬國家一般的在網際網路中完成一切國家事務的決策和建設,未來,若土地仍是成為建國的要素之一的話,我想,它所指的應該是指國家總主機所放置的那一小塊地方吧!
三、結論
網際網路是二十世紀末最重要的科技發展之一,幾乎已是普獲共識的看法。此一科技進展為人類帶來了前所未見的互動可能性與資訊取得窗口,獨特到令人難以忽視的地步;另一方面,網路大幅提高個人自主意志的可能性,讓我們可以如願選擇自己想要閱讀的資訊,拒絕我們不願意接收的訊息。
桑斯坦在「網路會顛覆民主嗎?」這一書指出,當網際網路這個世界提供我們一個自主選擇我們所想要接收的資訊、任意拒絕我們不想接收的資訊時,無論是自由主義者、保守主義者、社會主義者、無政府主義者或女性主義者,都可以基於自己選擇,活在一個針對資訊進行完整的系統性過濾的世界裡,選擇紙接收合乎自己的觀點的資訊,而這樣的世界很快就會因為網路科技的進展而充分實現。桑斯坦認為我們所接收到的新聞報導,極可能都只是經由特定觀點過濾後的版本,我們甚至不讓自己置身在得以充分接收各種不同資訊和意見的環境裡,這樣的世界,即使呈現出新聞、資訊或意見管道多元的表象,但是這個多元的表象背後卻是互不溝通和自行窄化的多元,桑斯坦進一步指出:當我們長期生活在這個窄化的資訊管道中,溝通交往的對象便容易限制於和自己相似的人身上。
因此,桑斯坦認為政府應該介入,以維護民主秩序。桑斯坦針對上述現象提出解決方案,包括提供補助給鼓勵背景分歧的公民進行深度辯論為宗旨的網站,甚至要求網站,必須負擔連結到保持不同意見立場網站的義務。
網路權力心得
洪宗慶
在BBS站都會有一些站規或版規的規定,這些規定的行使者,站長或版主都有他在網路上的權力。以我個人的經驗來說,曾以為自在匿名版上可以大放厥詞時,寫了些不好聽的文章。結果,莫名的被浸水桶(指不能發表文章)。這個大概就是第一次瞭解到什麼是網路權力了。而在網友之間,彼此都會給對方一些權限的。或許,直到有天對別人封鎖後。才瞭解,原來人們在網路的空間之中,都會有對彼此的權力的關係存在。只是,原來以為是對等的。到現在才知,其實,能夠掌握著對方下一步者,才能握著對於對方的權力
網際權力與網路民主【心得分享】
陳姿香
過去,要瞭解虛擬社區中的權力運作方式,我們必須檢視真實世界間的權力關係。然而,如果要瞭解未來世界的權力運作關係,先行瞭解虛擬權力的特性與運作方式已經成為基本的法門了!欠缺對虛擬權力的瞭解,任何對網路文化的反省都會是不足的!
台灣在電子化政府評比中雖然高居第一或第二,但在資訊戰爭中仍是屬於弱勢。我會這麼認為是因為從課程中了解,我們的對外網路還是需透過連結大陸或日本等,而連結大陸是主要線道。今天只要這個線斷了,台灣馬上會成為資訊網路的孤島。也就是說,只要中國大陸有心攻擊,而我們是否能有所應付?在資訊時代當道的今日,國與國的戰爭轉變成資訊戰、科技戰、生化戰,倘若我們的對外資訊管道都被隔絕,在科技與生化又不敵對方時,我們等於是塊俎上肉般只能任人宰割。
把議題縮小來看,網路權力與網路民主的現象,其實在網路遊戲中最常看到。除了遊戲所設定的社會階級外,玩家在遊戲中可以創立一個盟或是加入別人的盟,盟友可以一起攻城或一起打怪,若你只想做個獨行俠,那在遊戲中也不會有多大的資源可享用。盟裡的權力運作方式很少公開民主,大多都是以交情、資歷、等級為主的黑箱作業,且這通常都是全盟皆能接受的黑箱程度。也就是說,在線上遊戲裡,網路權力與民主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時間,你花越多的時間在網路中培養人際關係,那麼你可運作的權力就會越大;權力越大時,能夠「民主」的程度就會越大。
【推薦網頁】
1.
http://folkartist.e-lib.nctu.edu.tw/collection/chang/report/inSide13.html
張系國提到《V扥邦》中的V是虛擬國家,他認為要解決統獨問題,讓海峽左岸人民滿意,又不喪失海峽右岸人民所珍惜的獨立自主權,V國家是最好的辦法。他在書中有一句箴言:「一個中國,各自虛擬,兩岸三地,網路大同!」虛擬國家比邦聯或一國兩制更有彈性,不僅能為兩岸三地帶來經濟繁榮,也順應未來大趨勢,走向美麗新世界。
網際權力與網路民主 心得
廖純宜
現實社會中的資訊,通常掌握在上層權力人員的手中,但在電腦與網路興盛之後,當加入了科技的元素之後,即造成了社會中的各個層面,皆產生了或多或少的衝擊和影響。資訊流動的地方就會產生權力,網路改變了資訊的傳遞流程,原本掌握資訊的人即是擁有權力的代表,現今則變成能運用資訊的人才擁有權力,也擁有生產力。
網路興起後造成的社會結構改變中,當然也包括了民主上的問題,在網路中的民主和現實中的民主有何異同,也是現今探討的議題。直接民主,將以某種形式在網路上呈現,但網路民主就真的比現實中的民主更民主嗎?網路民主真的能達到所謂理想的民主嗎?在網路上,權力到底能有多大?難道能夠完全沒有限制嗎?想必這些問題都還需要再確認,值得再深思。
【推薦網站】
http://www.npf.org.tw/PUBLICATION/IA/091/IA-R-091-051.htm 資訊社會中的權力關係
http://mail.nhu.edu.tw/~society/jccic/03/fu/3-10.pdf 網路商業化與網路民主:資訊政治經濟學觀點下的討論
網際權力與網路民主 心得
游曉薇
連結了上星期討論的「數位落差」課題,網路上的權力是因為操作、運用資訊科技的能力而來,有能力使用資訊科技、能上網連線者,就能和全世界連結、掌握知識。而「知識就是權力」,掌握知識、資訊就擁有權力,掌握的越多,力量就越強大。
網際權力在虛擬的網路社會中,也運作著文化和政治的結構。在後現代的社會狀況中,知識變成一種話語,而利用科學、技術聯繫,使得知識轉變成為一種訊息量,知識才可被操作。所以現代知識的生產者、運用者,必須掌握訊息化過程,學會電腦資訊操作。而只要掌握此種能力,就能成為掌權者。這種虛擬層級關係,或許目前和實體社會上的社經地位並不相等,但是漸漸的虛擬和實體社會的地位,會漸漸合一。
網路民主,則是從政治面來看網路的權力運作。網路也改變了人民對政治的態度,網路空間的無限寬廣,成為一個發表和參與的空間,甚至有人開始討論,具有複合媒體特性的「網路」,會不會成為「媒體」(人稱第四權)之後,獨立成為「第五權」?
雖然,多了一股監督媒體的力量,而且意見多元、即時溝通、增加政府與民間的互動性…等好處,但是依目前運作的狀況,政治所需公正、公平、公開的期望,在網路上似乎很難達成。因為網路的匿名性似乎賦予了所有人言論「免責權」,而真正的弱勢團體還不在使用網路人口中,以目前來說,網路上的輿論、意見還是無法達到均衡!
推薦網站—
˙陳絢。網際網絡——第五種權力?。中國新聞學評論網。(刊於《國際新聞界》雜誌1999年第5期。)http://cjr.zjol.com.cn/gb/node2/node26108/node30205/node194934/node195066/userobject15ai2180716.html
網際權力與網路民主 心得報告
張心怡
網際網路,嘗試以匿名的方式、嘗試規避任何風險與責任,並尋求心理上 (非物質上) 之滿足者,均為虛擬世界的行為,其所形成的權力網絡即為虛擬世界的權力關係(
郭冠廷,2002 )。虛擬的行為是傾向以個體為中心的,虛擬世界中完成民主、平等、公民參與等集體性、社會性的理想,事實上是幾無可能的。而在虛擬世界中,權力的大小則取決於個人對網路世界的貢獻,誰是版主,誰就擁有網路主導權。
從個人角度而言,網路權力形成了虛擬階層關係;從社會角度而言,網路權力建構出虛擬精英來;從想像力的角度而言,網路權力產生了虛擬社會秩序(喬丹Jordan,1999)。因此對高科技者來說無疑是掌握網路權力的一大優勢。
現今越來越多的人民在網路上聚集,影響力也就越來越大。對於苦無管道來抒發自己的意見者來說,透過網路平台恰好給予他們對於政治議題與個人發表和參與的空間,透過網際網路即時互動、直接溝通的特性,也可以讓民眾瞭解各種角度的政治事務,讓資訊更透明、更容易取得,不受傳統媒體與利益團體的宰制,形成了一種新形態的雙向互動的溝通模式。
參考資料
1. 郭冠廷,《資訊社會中的權力關係》,http://www.npf.org.tw/PUBLICATION/IA/091/IA-R-091-051.htm。
2. 《EVALS TEN 網路民主》,http://charlesc.ilovemeow.net/archives/000046.html。
3. 《從網路民主到文化霸權》,http://mail.nhu.edu.tw/~society/e-j/13/13-6.htm。
網際權力與網路民主 心得
梁瑞文
翟本瑞教授在《網路文化》一書中將西方世界的權力觀歸納為以下三個特性:
(一) 受到資本主義及現代化國家形成的影響,權力是在一套國家體制與市場法則中運作,形式上具備自由與平等性,但在實質利益分配上仍然有所不均。
(二) 就個人層面而言,權力是將個人意志強加在他人身上的可能性,是一種上對下的關係,也是一種統治與支配的關係。
(三) 就社會層面而言,藉著存在不同論述中的知識-權力關係之運作,行為準則早已內化成為每個人無所不在的自我監控系統,權力無所不在,符應規則的人得到較多權力,藉此得以支配他人。
由此可見,「權力」最簡明的定義就是「強加個人意志於他人行為之上的可能性」。然而在此必須補充的是,本文所謂的「權力」,並不僅限於個人的層次,組織對組織、國家對國家、國家對個人、國家對組織、組織對個人……等相互之間,事實上也存在著權力關係。簡言之,凡具有「強制性」的關係,無論關涉者是個人、組織或者國家,在本文的認定上皆屬權力關係。
再者,權力關係通常並非單向的、一元的,因而也不能單純只視為上對下的關係。譬如夫妻雙方可能一方對於家庭理財具有決定之權,而另一方則對於子女教育有決定之權;國家對於企業的投資項目可能有審議之權,而企業對於國家的政策決定可能也具有影響的權力。權力關係往往也並非絕對集中的,而是交錯複雜的,譬如人民對於民意代表有選舉之權,立法機關對於行政機關有監督之權,而行政機關對於人民卻又有管理之權。
虛擬世界權力關係的轉變
虛擬世界的行為必須是透過網際網路,嘗試以匿名的方式、嘗試規避風險與責任,並尋求心理上 (非物質上) 之滿足者的行為。因此,絕大多數因資訊科技而興起的行為並非虛擬行為。例如網路設備的販售、網咖的設置、行政機關、公司架設的網站……等,均非虛擬之行為。
甚至可以說,即使限定在網際網路之中,絕大多數的行為也非虛擬行為。例如網路上電子下單進行股票交易,在網路銀行進行轉帳,在網路上刷卡消費、在網路書局購書……等等,均只是透過網路做為媒介,進行一般性的交易,就如同以傳真、金融卡轉帳進行之交易一樣,絕非虛擬之行為。因此,有不少的學者將網路上的行為都視為虛擬行為,事實上是值得商榷的。
網路上的虛擬行為既然十分有限,那麼虛擬世界中具有權力關係嗎?答案是肯定的。儘管「虛擬」行為似乎並不「真實」,但無可懷疑的,虛擬關係仍具有人與人互動的形式,而凡有人際互動的地方,就會產生權力關係,除非雙方的互動已達絕對理性的層次。
從個人角度而言,網路權力 (cyberpower) 形成了虛擬階層關係;從社會角度而言,網路權力建構出虛擬精英來;從想像力的角度而言,網路權力產生了虛擬社會秩序。
關於虛擬世界權力關係的特性與內容,玆由以下幾點分別予以說明:
(一) 虛擬世界的行為由於是匿名的、規避責任的,因此它是傾向個體主義,而與集體性的社會倫理通常有一段不短的距離。職是之故,在虛擬世界中通常有較多的個人情緒發洩、漫罵等以個體為中心的行為,也就是說,他們的行為通常較具有反社會的傾向,或者無法在現實社會中得到心理上的滿足與安慰。
(二) 正由於虛擬的行為是傾向以個體為中心的,因此期待於虛擬世界中完成民主、平等、公民參與等集體性、社會性的理想,事實上是幾無可能的。 民主以及公民參與不能是匿名性質的,也不能是不負言論責任的。
(三) 虛擬行為的邏輯雖然與真實社會行為的邏輯有一段距離,但是凡有人際互動的地方,就會產生權力,因此虛擬世界中,並非人人平等的,相反的,虛擬世界之中,也存在著虛擬階層、虛擬菁英以及虛擬秩序。現實世界中的社會階層,分類的標準可能是個人的財富、學歷、或家世,財富愈多、學歷愈高、家世愈好的人,階層地位就愈高、擁有的權力也就愈大。而在虛擬世界中,權力的大小則取決於個人對網路世界的貢獻。 話雖如此,然而事實上是誰是版主,誰是網站的出資者,誰就擁有網路糾紛的最後仲裁權。最起碼網站的出資者有權力將網站關閉。因此,虛擬世界的最高權力 (網站的主權),其實還是來自於現實世界的經濟力。
(四) 由於全球存在著數以億計的網友,數以百萬計的網站,一個人勢必沒有充足的時間與精力參與所有的網站討論,因此虛擬世界的互動與溝通通常是十分具有局限性的,也就是說,通常是小眾性質、社群性質的,它所凸顯的,是社群與社群之間的差異,而非社群之間的平等;它促進了網友的分殊,而非促進了網友的聯合。既有差異、有分殊,則網站之間的權力也是不平等的。
(五) 虛擬行為源自於人類心理上的特殊需求,但由於此一行為的本質是「虛擬」的,因此並無法完全滿足特殊的心理需求。例如,網路遊戲的勝利並不能帶來具體而真實的光榮,虛擬的戀情也只能停留在想像當中。然而,「虛擬」的特質就是想像空間很大,有限的資源似可以做無限的嘗試 (跨越國界、美醜、貧富……等等障礙),因而具有相當高的吸引力。
(六) 虛擬世界的權力關係對於真實世界的權力關係影響並不大,也就是說,虛擬世界與真實世界之間存在著一道看不見的鴻溝。但是網路上的戀情也有可能轉變為實際上的戀情,由匿名成為具名,由虛擬的權力關係轉變為真實的權力關係。相反的,真實的權力關係通常不會轉變為虛擬的權力關係。
(七) 虛擬世界另一股值得關切的力量,在於「網客」們通常具有較高的科技能力,而且他們似乎也較真實世界的人們更具有反社會的傾向。因此,一旦反社會的傾向受到激發,他們可能會運用其高超的科技能力,破壞社會上的設施與秩序,這將是一場觸目驚心的另一種形式的「恐怖主義」。也就是說,虛擬世界的人們,他們也許沒有興趣也沒有能力去治理真實的世界,但卻有可能去毀壞真實的世界。
(八) 虛擬社群的結構通常是十分鬆散的,其平均存續時間也相當短暫,因此其影響力大抵在於觀念上以及情感上的交流,尚難發揮社群的實踐力以及影響力。
(九) 虛擬外交、虛擬國家等議題,雖向為學者所關注,然而要真正成為具體社會的一股力量,恐非短期內所能實現。
在虛擬的世界中,人們彷佛多了更多的權力,更敢在網路上發表著個人的想法,運用網際網路,無論是利用正常的管道去表現自我的想法之外,更有可能利用極端的態度去呈現自己的不滿,就像常見的駭客,會利用恐佈的病毒去表現不滿,或是呈現一種「恐怖主義」,這些表現方式,都是虛擬世界上輕易可以做到的,不過或多或少會與真實世界有所交集,就像是虛擬網路的戀情般,也有可能轉變成現實世界的戀情,這之間也許會有程度上的差別,但是卻會是另一種相依的可能。因此我們就在這樣虛擬又真實的世界中去充份運用我們的權力和尊守虛擬世界大家平等的這樣的一個公平性。
網際權力與網路民主 心得
章莊壽美
在資訊社會中,虛擬世界的版圖遠不及真實世界的版圖來得大。虛擬世界的網客,其實踐力也略遜於真實世界的人們。然而由於「網客」們通常具有較高的科技能力,而且他們似乎也較真實世界的人們更具有反社會的傾向。因此,一旦反社會的傾向受到激發,他們可能會運用其高超的科技能力,破壞社會上的設施與秩序。也就是說,虛擬世界的人們,他們也許沒有興趣也沒有能力去主宰真實的世界,但卻有足夠的能力去毀壞這個真實的世界。
就人際之間的權力關係而言,值得注意的有虛擬社群與虛擬組織的興起,此一新的組織型態將影響人際之間的支配關係;此外,數位落差的現象,也將加劇人際間的不平等,從而造成權力關係的轉變;再者,「資訊知識」是否將成為人們獲取權力的手段,也是十分值得密切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