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網路控制
南華社會所 劉燕青
義大利新馬克斯主義學者葛蘭西(Antonio Gramsci,1891-1937)早年成長於貧困,以農業為主的撒丁島(Sardinia);二十歲時離開家鄉到義大利北部工業重鎮都靈(Turin)唸大學,同時參與工人運動。義大利南方與北方、城市與鄉下、以及工人及農民等差異使葛蘭西在成為馬克思主義後不致抹殺地域矛盾及被壓階級的內部分岐對歷史發展的影響。葛蘭西是義大利共產黨的創辦人之一,義共成立後面對著法四斯主義的崛起,迫使葛蘭西放棄教條式的馬克思主義,思考在具體的義大利歷史情境中應取何種革命策略。這些背景使葛蘭西對社會矛盾的多元性及複雜性有極深刻的認識,體會到理論的思辯不能取代具體的歷史分析。[1]
葛蘭西最為人熟知的是“文化霸權”(heqemony)或說道德/精神的霸權(moral/spiritual supermacy)的學說;依據此一學說,一個階級或團體的支配權(ascendancy)主要是繫於將其世界觀轉化成一具普遍性與支配地位的思潮(ethos),以指引日常生活模式之能力[2]。葛蘭西(Gramsci)在《獄中札記》[3](Prison
Notebooks),一書中提出「霸權」(hegemony)的概念,他認為存於社會主流文化的是階級權力鬥爭,統治階級之所以能維持優勢地位與主宰社會,不但靠政治與經濟結合的利益,尚須開創一套得廣為社會接受的霸權文化,諸如知識、道德等。葛蘭西提出「霸權」(Hegemony)的概念,幫助我們分析國家權力如何形成,並了解文化如何強化統治階級的權力,以鞏固不平等的社會關係。
根據波蘭學者Leszek
Kolakowski的觀點,葛蘭西早年思考的重點是被壓迫的群眾如何反抗的問題;後來參與工人運動受挫敗,看到義共受法西斯政府打壓,使他轉而思考統治階層如何維持其統治權力。換言之,早期葛蘭西傾向從下而上的分析角度;後來則是較從上而下的。但無論如何,貫穿葛蘭西理論的是「霸權」概念。根據葛蘭西的看法,統治階層不能單靠武力(force)維持其權力,他們必須要使人民對現存的情況產生同意(consent),甘願接受統治階級的統治。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必須考慮被統治者的利益,注意他們的文化、價值觀。然後對人民作出讓步(concession)[4]。
對葛蘭西來說文化霸權的領導基本上是包括生產一種社會其他從屬的和結盟的階級與團體都接受的世界觀、哲學和道德看法。執行文化霸權的力量和接受文化霸權的力量之間的差異,被提出來當作是組成它們各自層次之間的一種本體論上的差異[5]。所以,文化霸權必須在不同社會的「接合」過程中方能被感受或彰顯出來,文化霸權的形態包含著邊界的現象,所以關於在雙方接觸時,這一概念就顯現出它完整的意義。所以在文化霸權的概念中,必定會有一個強vs弱,上vs下的對立型態產生,只是利用不同的模式操作,而使被統治者自願被統治。
在社會型態中有三個分立但又互相有關連的範圍,而這三個範圍交織而成則點出了文化霸權形成的根本基礎,分別為經濟、權力(尤其是政治上的權力)和意識型態(社會上共同形成的共識),正是葛蘭西在「文化霸權」所強調的國家或政治的國家和市民社會。
「經濟」指的是由生產的技術手段和社會生產關係所構成的,特定時期在一種領袖中佔主導地位的生產方式,我們可以把它擴展為所掌握的資本或資源。
葛蘭西所指的「國家」是由一定領域上的暴力手段(警察和軍隊),連同國家資助的(行政、法律、福利和教育制度設施)官僚所組成的概念[6]﹔在以上的描述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發現葛蘭西所指的「國家」概念是延續韋伯的概念而來,韋伯認為國家是一個團體宰制另一個團體的一種關係[7],但葛蘭西主張以武力為基礎的國家「宰制」跟以文化霸權的同意為基礎的「領導」之間是有分別的,葛蘭西認為一個社會團體的至高無上,本身彰顯在兩個方面﹕「宰制」和「知識與道德的領導」,這是他與韋伯對「國家」概念的差異﹔簡而言之,在此「國家」最主要的核心就是在於權力的表現行動上,尤其是政治上的權力展現,是一種具有強制力的國家約束力。
在葛蘭西有關市民社會概念的描述中,指的是社會形式裡的一些其他的組織,這些組織既不是經濟物質生產的一部份,也非國家資助組織的一部份,它是一些經年累月地支撐下來的制度、設施[8]﹔在這我們可以約略地了解葛蘭西有關市民社會概念的描述其實所指的就是一種社會共同認定的價值架構,也就是意識型態的建立。
文化霸權的行使上,有幾種不同的模式表現﹕以領導的意義來說,文化霸權可被看成是在社會中行使的東西,國家是以警察和軍隊形式出現的這一強制力量的所在﹔而經濟是表現在工作紀律、現金交易關係和貨幣控制的地方。社會學者佩裏·安德森(Perry
Anderson)曾主張我們不能把文化霸權視為只限於道德和哲學的領導,也應該把它認為包含強制的成份,在這個表現模式中,我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我們是被限制的,被控制的,有一個明確的強制力量強勢地告訴我們該如何去做,不可違反,我們可以明顯地感受到我們是被壓迫的。
而在另一種形式的文化霸權的行使表現上,行使文件霸權時教育和法律制度有絕對的重要性。葛蘭西﹕「在國家的最重要的作用之一是把廣大居民群眾提高到符合一定的文化和道德水平,即符合生產發展的需要從而符合宰制階級的利益這個水平或標準這個範圍而言,每個國家都是倫理的。起正面教育作用的學校和起負面鎮壓性的教育作用的法庭,都是國家最重要的這類活動﹔可是實際上許多其他所謂的私人的主動的行動和活動,也有助於達成相同的目的,這就構成了統治階級政治和文化的文化霸權機器了。」[9]﹔葛蘭西在文化霸權概念中十分強調文化意識型態對權力的影響,他指出文化霸權決定了統治權力的維持。我們被教育、規範為統治階級所需要的人,在這當中我們卻沒有感覺自己是被操控的,被教導、規範成願意接受統治階級的統治。
法國社會學家普倫薩斯(Poulantzas,
1979)認為在控制底層的勞動力上,國家機器扮演著壓迫及宰制的角色,然而國家機器並非一個實在的凝聚體,也非由單一團體絕對控制。這種非單一性與非絕對性開啟國家機器與各社會團體間的「相對自主性」,這種相對自主性使社會大眾相信,國家機器並非由任一團體與或是階級所操控,因此社會大眾視運作國家機器的上層結構單位,如學校所傳遞的內容是理所當然。但是在上述這些團體中,統治階級握有的政治與經濟優勢遠超過其他團體,它能運用一些策略如協商、妥協、壓迫等方式,將其價值觀、信念、態度、行為模式等灌注於國家機器中。然而這種統治階級在文化塑造過程的主控性卻被「相對自主性」隱藏住,所以社會大眾並無法察覺存於文化中的意識形態。簡而言之「相對自主性」將顯明的社會階級權力鬥爭轉換為暗含的文化宰制。[10]
當成功地取得文化霸權地位時,文化霸權在日常的政治、文化和經濟的生活中就不會被人注意到了。葛蘭西的文化霸權的領導概念在真正賦與群眾自由同意的意義上,要求幾百萬的普通人民接受占主導地位的統治集團所執行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政策[11]。我們自以為自己是自由地選擇、決定一切,卻渾然不知自己已被決定了一切,在許多層次上我們是受控制的一群,卻仍然高聲吶喊我們是自由的﹔這樣的迷思在網路的世界中更難以令人覺受到我們是受限的,尤其在網路中的控制權概念與形態都已經和傳統的「控制權」概念迥然不同的情況之下,更無法使人發覺到霸權對我們的宰制。
人們對於社會的認知及世界觀並非一生下來就有了,我們總是在學習、社會化的過程中,逐漸建立起我們對這個世界的認知架構。人們的認知總是透過某種程度的過濾來進行分類,人們會透過使用科技、分類法以及其他社會和認知的架構,以篩選和分類資訊的方式來處理資訊、吸收資訊,再建構新的社會認知架構。
1995年初,微軟公司開始以「你今天想要到哪裡去?」(Where do you want to go today?),這句話為口號,進行國際性的廣告宣傳;在這句廣告標語中,微軟強調無限制的自由,將個人放在整個行動的核心,人似乎在許多的宰制中被解放,獲得完全的個人行動自由,個人意志和不受拘束的選擇自由的美夢似乎真的因為科技的力量而成真。然而,我們真的如此自由、真的如此不受約束嗎?
1995年的秋天,比爾蓋茲在紐約市的一場演說中說道:「微軟公司不會嘗試去製造晶片,我們也不會去持有傳播網路,我們只計畫生產軟體。」;蓋茲說出這一番話的時間不到一年,微軟與國家廣播公司(NBC)結盟,成立了MSNBC這個網際路路和有線電視網,正式進入製作和傳播內容的產業中;接著,微軟在媒體、通訊傳播和娛樂等產業中進行一系列的投資;微軟逐漸在未來的互動媒體市場上取得主導地位,微軟公司實際所做的事已經遠遠超過單純生產軟體的公司了。
微軟首席科技主管納森麥佛德讓「華爾街日報」在1997年所進行的採訪中作了一段意義特別深遠的宣示:他說,微軟想要在任何一筆線上交易中分一杯羹,扮演角色。麥佛德似乎是在說微軟的終極目標不是在於成為一家軟體公司、一個內容服務提供者,「或者」電子商務的來源者,而是成為一個超級商務中間人。在網際網路的發展過程中,微軟不再拘限在電子商務中了,微軟希望每個人都閱讀微軟所提供的內容,觀看微軟的程式設計成果,並且在微軟的線上商店進行購買行為[12];微軟不只掌握網路使用者的中間代理,它也期待成為網路使用的出發點和目的地。微軟公司最終的指導原則似乎是:在微軟所建立的宇宙裡,今天你想到哪裡去?
美國首府華盛頓的非營利性組織消費者計畫(Consumer Project on Technology,CPT),曾經以一個非正式、簡單的調查,來揭露電腦世界中的科技控制。組織內的一個實習工作人員打電話給12個主要的電腦製造商,包括電腦製造產業中的領導者Gateway2000、戴爾、Micron、IBM、百克貝爾(Packard
Bell)、惠普(Hewlett Packard)、東芝(Toshiba)、NEC、新力(Sony)等,詢問他們可否購買一部作業系統不裝Windows的電腦。他所得到的答案非常清楚,沒有任何一家廠商願意賣給他一部不裝Windows作業系統的電腦(即使有自己作業系統OS/2的IBM也是如此[13]。微軟當時強迫每個電腦製造商必須遵守「每部電腦」(per-processor)的版權架構,電腦製造商每出售一部電腦,就要付微軟公司一比受權費用,無論這些售出的電腦是否使用微軟的作業系統,這使得電腦製造商為了成本考量,多數都使用微軟Windows的作業系統,Windows成了電腦作業系統的規格。
經濟學家所稱的「網路效應」(network effects)所致,網路效應此一現象在某產品的個人使用者因為其他人也使用該相同產品而獲益時,就會出現在某些和通訊相關的市場上。由於網路效應之故,略微成功的產品可能會導致人為提高其地位的結果,因而在市場上取得主導地位,將那些如果不是市場主導地位產品的流行,就可能會偏好市場主導者之競爭者產品的消費者鎖死[14]。根據1998年後期的統計,微軟公司控制了89%的個人電腦作業系統市場;93%的辦公室套裝軟體市場;66%的單一文字處理軟體市場;以及66%的試算表軟體市場)。在電腦的世界裡,標準是關鍵所在,人們愈是使用這些產品,對於同樣使用這些產品的人也就能夠帶來更多的價值。
微軟的「服務業」正是網際網路和電子媒體,而且它正在以驚人的速度讓自己「瞻之在前、乎焉在後」,無論您到哪裡都逃不出它的手掌心。微軟目前在電腦作業系統上的主導地位,其重要性遠超過對個人電腦產業的影響之外,由於我們的許多的生活經驗、資訊逐漸透過網際網路的傳達中介,微軟因此有機會出現在這個道路上的每一步,以微妙的方式或者不太高明的方式引導或影響我們。
微軟幾乎可以塑造每個人的電腦經驗,而透過塑造我們的電腦經驗[15]。微軟決定了電腦的作業規格,任何使用電腦的人都無法不由微軟的Windows作業系統開始他的電腦視野,由微軟幫我們決定那些是不需要的,那些是重要的,在越來越習慣使用Windows之後,我們的電腦世界也越來越符合微軟所期待的電腦世界。就正如美國的評論家Robert
Bork所言:「微軟控制消費者所看到的東西」[16],或者應該說:在電腦的世界中,微軟控制了人們如何去看世界。
在網路的世界中,由於我們依賴,甚或大部分仰賴大型守門人(大型搜尋引擎、微軟等)所提供的內容選擇結果,卻可能會導致網路使用者不知道他們自己還有其他選擇的結果。我們總以前我們在網路中是完全自由的、是不受限制的,認為所有的網路資訊、網路經驗都是充滿個人自主的選擇結果,我們從來不質疑網路上的「真實」,更任由這些由大型守門人所過濾、選擇的片面資訊,來認定、建構我們真實的生活世界、社會空間。
Bourdieu認為「社會空間」並非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他認為「社會空間」的概念認知是被眾人共同所建構而成的;改變人們的認知,則會影響我們對社會空間的概念。在資訊社會的今天,網路經驗就是我們資訊社會經驗,這些網路經驗對我們資訊社會的認知建構將會有非常大的影響性,我們不得不問誰是真正決定我們網路經驗的人?我們是否能控制我們的網路經驗,還是像微軟的美國線上等大型守門人在扮演控制我們網路經驗的角色?
盧梭曾經說過:「除了保持自由的表面狀態這種做法之外,沒有更完美的形式可言。」,這些公司嘗試說服我們相信的是我們掌握一切,即使實情並非如此;而且,甚至當他們正在剝奪我們的控制權時,依然嘗試如此說服我們。控制權革命乃是假設個人有能力針對自有所要的資訊、經驗和資源作出抉擇,然而如過作出了選擇,而沒一個選擇都和微軟有關(因為微軟在作業系統上的主導地位之故),消費者或許只是由一些極有限的選項中作出抉擇而已[17];就在我們毫無警覺的情況下,便被剝奪了真正的個人選擇自由。
[1]黃庭康著,〈葛蘭西、霸權、與教育社會學〉,
[2] http://ceiba.cc.ntu.edu.tw/demo_theo_prac/database/Gramsci_Antonio.html
[3]葛蘭西著,《獄中札記》,北京﹕1982年,人民出版社。
[4]黃庭康著,〈葛蘭西、霸權、與教育社會學〉,
[5] Laclau & Mouffe著,《文化霸權和社會主義的戰略》,陳墇津譯,台北﹕1994,遠流出版,p.180。
[6]波寇克著,《文化霸權》,田心喻譯,台北﹕1991,遠流出版,p.43。
[7] 韋伯﹕「假如國家要存在,被宰制者就要服從當局所聲稱的權威…..。但是,這種宰制仰賴什麼樣的內在證明和什麼樣的外在手段呢?」~《文化霸權》,p.113。
[8]波寇克著,《文化霸權》,田心喻譯,台北﹕1991,遠流出版,p.43。
[9]波寇克著,《文化霸權》,田心喻譯,台北﹕1991,遠流出版,p.37。
[10] http://www.dyps.tcc.edu.tw/society/pages/a/a2_%E8%AB%96%E6%96%87/04/a2_04e.htm
[11]波寇克著,《文化霸權》,田心喻譯,台北﹕1991,遠流出版,p.101。
[12] Andrew L. Shapiro著,《控制權革命:新興科技對我們的最大衝擊》,劉靜怡譯,台北:2001年,臉譜出版, P.153。
[13] 整理自Andrew L. Shapiro著,《控制權革命:新興科技對我們的最大衝擊》,劉靜怡譯,台北:2001年,臉譜出版, P.151。
[14]Andrew L. Shapiro著,《控制權革命:新興科技對我們的最大衝擊》,劉靜怡譯,台北:2001年,臉譜出版, P.151~152。
[15] Andrew L. Shapiro著,《控制權革命:新興科技對我們的最大衝擊》,劉靜怡譯,台北:2001年,臉譜出版,p.145。
[16] Andrew L. Shapiro著,《控制權革命:新興科技對我們的最大衝擊》,劉靜怡譯,台北:2001年,臉譜出版,p.162。
[17]Andrew L. Shapiro著,《控制權革命:新興科技對我們的最大衝擊》,劉靜怡譯,台北:2001年,臉譜出版,p.145。